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计算方法、需携带证件及复试笔试科目 | |||||||||||||||||||||||||||||||||||||||||||||||||||||||||||||||||||||||||||||||||||||||||||||||||||||||||||||||||||||||||||||||||
作者: 日期:4/9/2008 点击:8295 | |||||||||||||||||||||||||||||||||||||||||||||||||||||||||||||||||||||||||||||||||||||||||||||||||||||||||||||||||||||||||||||||||
各位进入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的同学请注意: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原则上初试与复试在录取中所占比例为53.9%和46.1%。其中初试的技术分(专业课1+专业课2+总分*10%)满分为350分;复试的满分为300分,其中复合型专业(即以英语、日语等为第一外语的专业)专业笔试10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下表),专业口试150分,外语听说50分。外国语言类专业(即以英语、日语等为第二外语的专业)专业笔试(具体考试科目见下表)100分;专业口试170分,二外听说30分。 2、复试需携带证件及证明材料 (1)所有考生报到时均须出示<复试通知>(将于4月9日寄出,请注意查收)、准考证(遗失者请于4月17日前工作日期间向我办申请补办)、身份证(遗失者请出具当地派出所证明),并上交加盖红章的最高学历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往届生加盖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红章,或由档案管理部门在成绩单复印件上盖章并注明成绩单内容与档案内成绩单内容一致)。 (2)应届生(包括成人高校应届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往届生(包括自考
毕业生、大专毕业生)须出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大专毕业生不必出具)及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必须由人事部门负责人亲笔签名,盖
有红章、并注明“统招”或“委培”,不得以“介绍信”的形式出现)。证明开办样稿请参见我部网站“关于报考类别的说明”。 (3)往届生因种种原因未获得学位证的,请说明原因并出具相关证明。 此次复试为差额复试(即未达到专业点录取要求的考生会被淘汰)。且各专业录取考生中均有一定比例的自筹经费名额,费用为叁万元(2年),分2次付清,第一次于入学前支付,为壹万伍仟元整,第二次于第二学期末支付,为壹万伍仟元整。 如放弃复试机会,请尽早书面(必须有亲笔签名)告知我办。 3、复试笔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现将我校复试笔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公布如下,请参阅(如该专业未列参考书目,请考生自行复习,不必电话咨询)。 2008年硕士笔试命题科目与参考书目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按《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规定,以同等学力(具体规定参见我校2008年硕士招生简章)报考硕士进入复试阶段考生需加试本科阶段该专业两门主干课程,现将相应专业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公布如下: 2008年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与参考书目
上外研招办 2008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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