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虹,女,讲师,博士。主要社会兼职有上海市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理事等。1993年毕业于烟台大学外语系,获英国语言文学专业文学学士。1995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获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1995年7月起在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要讲授《法律英语》、《国际技术转让法》等课程。参加编写教材《法律英语》(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赴德留学,2000年以优等生(MagnaCumLaude)毕业于德国曼海姆大学(UniversitaetMannheim)法律系,获法学硕士(LL.M.LegumMagister)。2000年至2002年在德国格来思鲁茨胡茨赫施律师事务所(GleissLutzHootzHirsch)法兰克福办事处中国事务部实习工作,负责各种对中国直接和间接投资项目的法律咨询。2003年回上外法学院任教,主要讲授《知识产权法》等课程。
1. 《法律英语》(复旦大学出版社精品教材:博学法学系列),参加编写(第6、7章),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版,2006年第2版;
2. 《浅析生命社会关系的科技法律调整》,载文汇出版社《生命法学论丛》,1998年7月;
3. 《浅议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专利战略》,《法制与经济》,2007年第1期;
4. 《反垄断法-经济理论和普通法演进》,北京大学出版社,待出版,译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