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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户口转移和党组织关系转递的通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14-05-21

 一、户口迁移

1、请凭我校6月中旬寄出的正式录取通知书至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由学生本人在开学报到时上交。若学生因本人原因不愿迁户口,则相应后果须自行承担。

2、学校户籍地址:文翔路1900号大学城派出所。(定向、委培、上海市居民不必迁移户口)

3、户口迁移证上有效期请写至九月三十日。(注:若有效期为自动打印无法设置为“九月三十日”,请手写"延期至九月三十日"并在手写处请相关部门加盖户口专用章)

4、请仔细校对迁移证上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婚姻状况及身份证号是否有误;籍贯、出生地须写到市、县一级;“农业”或“非农业”印章务必清楚。(如当地已取消户口类别,则不用注明“农业”或“非农业”,但请相关部门加以说明)

二、党组织关系转递(党组织代码:001.001.031.048.065)

党组织关系在上海市内的:党组织关系转递介绍信抬头请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党委”;

党组织关系在外地的:请由上级党委(有关上级党委的具体情况可向考生原单位党组织部门咨询)转至“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转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党组织关系转递介绍信由学生本人在9月份开学报到时上交,请不要将介绍信随档案一起寄。党员档案请随人事档案一起机要寄至我校研招办,请勿本人携带党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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