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本着“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 基本规范
1、 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成立学院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面试、专业和实践能力等测试。
2、 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和调剂规定。
3、 复试内容和方式:英语测试、专业综合课测试、专业实践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4、 实行差额复试,按照入学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我院招生计划进行拟录取。学术型学位可以向专业学位调剂,反之不可。
5、 复试、政审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 报到程序
1、 报到时间:4月15日 8:30~11:00, 13:00~15:30。
2、 报到地点:信息学院212室。
3、 校验、收缴相关证件材料: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历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5)考生政审表。
4、复试考生体检(详见学校安排):
时间:4月15日(周一)7:30—16:00、 4月17日(周三)7:30—16:00;
地点: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
三、 复试程序
1、 英语测试(详见学校安排)
时间:4月16日下午13:30—14:30;
考生需凭本人考研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需自带钢笔和2B铅笔。
2、 专业综合课测试和专业实践能力测试
(1) 时间:4月16 日上午8:30~10:30(专业); 10:35~11:25(实践)
地点: 教学楼1305教室;
(2) 专业综合课和专业实践能力测试科目
专业综合课测试科目:数据库原理或通讯原理;
专业实践能力测试科目:数据结构或电路信号与系统。
3、 综合素质面试
时间:4月17 日下午13:00开始;
地点:信息学院306会议室。
4、 复试结果反馈及调剂生网上确认拟录取、承诺书和调档函等手续办理
时间:4月18日13:00~14:30;
地点:信息学院212办公室。
四、 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权重
专业课测试(占复试成绩25%)、专业实践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25%)、外语测试(占复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成绩30%)。
2、 入学总成绩计算
入学总成绩以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综合计算,其中初试成绩占入学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入学总成绩的40%;
即: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5)×60%+(专业课成绩×25%+专业实践能力成绩×
25%+外语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 ×40%。
五、 其它
1、 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三天。
2、 未尽事宜以《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精神为准。
3、 考生若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可向信息学院党委施永忠书记反映。
电话:61900602,邮箱:yzshi@shou.edu.cn,地址:信息学院315办公室。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
201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