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范围:纵向项目中在2017年1月之前立项的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此次检查由科技处主持,将聘请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查和指导,对项目的执行情况给予评价。
三、项目组要填写“上海电机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在2017年10月10日前送交科技处,电子版发至shaoh@sdju.edu.cn。同时要准备汇报用演示文稿PPT(要包括人员分工及团队建设其概况)。
四、组织答辩的时间为2017年10月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无故不参加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通报批评并计入诚信记录。
科技处
2017/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