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3
上海电机学院获准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
10月17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名单的通知”(学位[2011]69号),正式批准授权上海电机学院开展工程硕士(电气工程领域)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这是上海电机学院首次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是学校办学历史上的又一重大突破。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是针对国家有关行业领域特殊需求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择需、择优、择急、择重安排少数办学水平较高、特色鲜明的高等学院,在一定时期内招收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才培养项目。
上海电机学院基于得天独厚的产学合作优势和办学基础,选择电气工程领域的“风电技术方向”申请开展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并以“需求驱动、工学交替、定制培养”为主线,构建电气工程硕士(风电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审专家的一致好评,最终在与众多院校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获授权开展试点工作。学校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建设,积极健全相关机构,同时进一步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不断创新、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