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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2013年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适用于上海乐队学院)(中国港澳台考生)

上海音乐学院 /2013-10-20

 

上海音乐学院2013年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适用于上海乐队学院)
(中国港澳台考生)
 
一、培养目标
上海乐队学院专家团队由上海音乐学院有着丰富演奏及乐队经验的专家教授、上海交响乐团与纽约爱乐乐团首席演奏家组成。采用全英文授课方式,形成独奏课、重奏课、乐队实践等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相关选修课的系统培养模式,培养掌握音乐表演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的乐队人才和适应高水平乐团的职业演奏家。
 
二、学科专业方向
西洋管乐、西洋弦乐、西洋打击乐。
 
三、招生对象与招生规模
上海乐队学院面向中国大陆、中国港澳台、境外招生,招生规模约为30名。
 
四、报名条件
2013年7月31日前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艺术实践经验;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
 
五、报名办法
报考者采取函报的形式报名。
考生于2013年10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格(表格可至上海乐队学院网站下载)、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证明、自己演奏并录制好的DVD、报名考试费300元人民币邮寄至上海乐队学院招生办公室。
 
六、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英语、专业知识、专业技能面试共计3门,均由上海乐队学院命题。
2、考生于2013年10月20日前将自己演奏并录制好的DVD(具体曲目要求详见附件)邮寄至上海乐队学院招生办公室,由上海乐队学院招生预试专家组遴选后发出可参加专业面试的书面通知。
3、收到专业面试通知的考生于2013年12月中旬(待定)抵沪参加专业技能面试。
 
七、培养
入学时间:2014年9月
学习形式:脱产
培养年限:2年
 
八、收费标准
学费23000元/年,共计46000元
 
九、住宿
根据学院情况,酌情安排住宿。
 
十、学位
1、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表演专业须举办学位音乐会且成绩合格),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将颁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学历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http://www.orchestraacademy.com
 
上海乐队学院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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