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转发《国际合作局关于启动2018年度俄乌白特别交流计划征集申报》的通知_上海天文台

上海天文台 免费考研网/2018-05-06

各位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俄、乌、白等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鼓励我院科研机构与上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水平科研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现拟启动2018年度俄乌白特别交流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请注意:本年度“俄乌白”项目升级为特别交流计划,变动较大。

  一、资助国别

  所涉及国家和地区如下: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摩尔多瓦、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蒙古;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塞尔维亚(含科索沃)、黑山、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马其顿、波黑。

  二、项目分类

  “俄乌白”特别交流计划包括两类资助项目:

  A类:通过支持个人互访交流,保持联系及布点作用,特别鼓励中方青年人员与该国家或地区建立或延续合作;

  B类:通过支持以研究所为单位的团队互访交流,加强我院与该国家或地区在关键领域的合作,特别鼓励中方青年人员与该国家或地区开展实质性交流合作。

  三、领域

  A类:所有自然科学领域;

  B类:关键技术及元器件、材料、天文、航空航天、深海、大科学设施等前沿交叉学科。

  四、资助力度

  A类:每年每项不超过5万元;

  B类:每年每项不超过20万元;

  项目资助期均为2年。

  五、经费用途

  申报团队及其外方合作人员的来访出访补助,以来访为主(满足第六条内的时限要求);受资助人员应在申报表的团队名单中体现,中方为助研及以上职称,外方为副高及以上职称。

  六、申报要求

  A类:项目负责人应为中科院在职科研人员(副高及以上职称);项目合作外方单位人员来华应每年2次及以上,每次在华停留时间不超过29天;

  B类:申报应以中科院所属机构为单位,涉及2个及以上项目团队(团队负责人应为副高及以上职称);各项目外方合作单位人员来华应每年3次及以上,每次在华停留时间不超过29天。

  外方人员在华停留一个月及以上的,建议申请PIFI计划。

  申报者应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由本单位同意盖章后提交电子版进行申报。

  七、各单位应对本单位拟申报项目进行初审,A类项目不限申报数量,但需排序;B类项目每单位限一项;同一单位同时申请A、B类项目的,总数不能超过3项。

  八、项目管理

  本计划与院级协议不重复资助,经费管理标准参照国家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申报获批后,项目执行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未按时提交总结的单位(B类)或个人(A类),将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请资格。获资助项目取得良好成效的,可连续申请;同时鼓励邀请外方优秀人才长期来华(1个月及以上),并将优先推荐PIFI计划进行后续支持。

  七、申报时间节点:

  1、9月12日之前:由于A类需排序,且A类和B类限项,烦请上报拟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供台内统筹,包括:

  项目类型:A类/B类

  项目名称:

  研究领域:

  负责人姓名:(B类请列出2个及以上项目团队负责人)

  合作国别:

  项目概况:300字以内

  2、10月11日下班前:遴选上的项目申请人将签好字的中\英文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台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3、10月13日:完成台内审批上报院。

  未尽事宜请参见附件和以下链接:

  http://www.bic.cas.cn/tzgg/201709/t20170904_4613137.html

  联系人: 周凌瑜 邮箱:lyzhou@shao.ac.cn 电话:021-34775058

  附件: 1、附件1:2018年度“俄乌白”特别交流计划申报指南

   2、附件2:俄乌白项目申请书A

   3、附件3:俄乌白项目申请书B

科技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

相关话题/申报 交流 材料 经费 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