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高研院”)是中国科学院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国立科研机构,现已建成交叉前沿与先进材料、信息科学与技术、空间科技、能源与环境、生命科学与技术5个研究部。2017年5月,中国科学院院党组决定依托上海高研院,以在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为基础,整合集聚有关科研资源和优势力量,筹建张江国家实验室,在上海科创中心、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中发挥核心骨干作用。
高研院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科技部“863”、“973”、科技支撑计划以及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等各类科技创新项目的同时,与上海电气、英国石油公司(BP)、荷兰皇家壳牌公司(Shell)、美国西北太平洋国家实验室(PNNL)、法国道达尔集团(TOTAL)、英国诺丁汉大学、华盛顿大学等多家国内外知名跨国公司、研究机构和大学签署了联合研发协议,通过成立前瞻研究基金、联合实验室、联合技术开发或技术公司等方式,实现共性技术的研发与集成。
高研院集“产、学、研、用”为一体的科教机构性质和广泛深入的国际合作使研究生培养坚持“精品化、产学研一体化、国际化” 的模式,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都能享受充足的科研实践资源,参与课题研究、研发或工程项目,与实践紧密结合。高研院依托众多实验室及孵化平台、转移转化公司、联合共建实验室及项目合作企业,为研究生提供创新创业创投实战体验。同时,随着部分具有国际引领作用的重点学科的逐步建立及与国外MIT、加州理工、德雷克塞尔大学、耶鲁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等世界知名大学交流合作,研究生的国际化培养势必日益深入。此外,研究生在高研院读研期间享有丰厚的奖助学金和补贴及各种冠名奖学金。
蓬勃发展的高研院吸引了一批批来自海内外具有创新活力的科学家。截至目前,我院已有全职正高级人员49人,副高级人员77人。其中,“****”1名;“****”1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2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1名; “百人计划”11名(中科院“百人”10名、浦东“百人”1名);人社部“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2名;上海市“领军人才”1名;“国务院特殊津贴”6名;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
2018年高研院将在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生物化工、化学工程专业预计招收25名博士研究生,其中直博生10名。具体招生名额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
在重大科研项目或技术转移转化的过程中培养“学以致用”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是高研院研究生培养的主要目标。积聚科技和人才资源优势的高研院有着广阔的科研平台,期待有志于科研创新创业创投的青年学子施展抱负。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名。
(二)我院在学的硕博连读生申请转博,也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三)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参照《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2018年推荐免试生招收简章》。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
(五)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六)我院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我院研究生处和导师进行如实说明,并按照本院的要求执行。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我院研究生处或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7年12月12日-2018年1月12日。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普通招考考生。
2. 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
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并手写签名;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我院研究生处,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纸上);
(5) 境外留学人员学位认证复印件;
(6) 报名费150元;
(7)对报考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著作等。
4.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成绩单及硕士期间的科研成果材料。
5. 直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推免生申请表、本科学习成绩单、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具体可参考我院2018年推荐免试生招收简章中要求提交的材料)。
6.我院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我院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三、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院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 外国语:2018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专业课考试时间待定,原则上安排在3月17日下午和18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等, 我院将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五、录取和入学注册
1.我院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我院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六、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相关待遇。
七、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主要实行全日制的培养方式。
1.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八、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考核和录取,按照我院有关规定进行。
3.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或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要求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或相关文件为准。
联系人:肖老师;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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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