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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等研究院2013年博士招生简章

上海高等研究院 /2013-05-16

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自2009年筹建以来,依托中国科学院的综合优势资源,在短期内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上海高等研究院积极开展国内外的广泛合作与交流,与波音公司、索尼公司及潞安集团等国内外著名企业建立了10多个联合共建实验室,与英国石油公司(BP)、荷兰皇家壳牌公司(Shell)、美国西北太平洋国家实验室(PNNL)、法国道达尔集团(TOTAL)、英国诺丁汉大学、华盛顿大学等多家国内外知名跨国公司、研究机构和大学签署了联合研发协议。目前已重点围绕交叉前沿与先进材料、信息科学技术、空间海洋科技、能源环境以及生命科学等领域,结合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立和形成了“五部一中心”的战略发展格局。

蓬勃发展的上海高等研究院吸引了一批来自于海内外的具有创新活力的科学家,包括:千人、百人、杰青、“973”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等;人才分别来自美、英、法、日、德等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跨国公司,如:MIT、UCL、牛津大学、美国太平洋大学、斯坦福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日本九州大学、美国通用电器等。导师队伍中全职博士海内外人才比例保持在1:1,思想活跃。

2013年博士招生,上海高等研究院挂靠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及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2家单位招生,预计招收10名,具体招生名额均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

在重大科研项目或技术转移转化的过程中培养“学以致用”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是高等研究院研究生培养的主要目标,积聚科技和人才资源优势的高等研究院有着广阔的科研平台,期待有志于科研创新创业创投的青年学子施展抱负。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2年12月10日-2013年1月25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直博生”三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

报考“070303有机化学”专业的,报考单位选择“80035 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方向选择“备注”为“代上海高等研究院招生”的方向;

报考“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及“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的,报考单位选择“80138 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研究方向选择“备注”为“代上海高等研究院招生”的方向。

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培养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2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硕士论文评议书和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5)有效证件复印件

(6)报名费150元,一寸免冠照片1张

 4.我院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将通过2家挂靠单位分别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我院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英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院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外国语:2013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

4.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等, 我院在初试后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体检由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五、录取和入学注册

1.我院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收费及待遇

我院2013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

七、学习年限

我院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年。

八、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十、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及培养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电 话:021-20325025 ;021- 20325093

E-mail: zhangsm@sari.ac.cn; wangn@sari.ac.cn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99号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研究生部

邮 编:201210

网 址:http://www.sari.c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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