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经过初试、复试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现将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8日。推荐免试拟录取考生名单已于2016年10月完成公示,不再进行公示。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或院招生监察小组反映。
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21-69768051;
邮箱:mpacc@snai.edu;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蟠龙路200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肖老师收);
邮编:201702。
学院招生监察小组联系方式:
电话:021-69768000-68227;
邮箱:swl@snai.edu;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蟠龙路200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招生监察小组(石老师收);
邮编:201702。
说明:
公示名单为拟录取名单(分为一志愿拟录取和调剂拟录取),如发生以下情况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1. 政审不合格;
2. 体检不合格,经复检仍不合格;
3. 未通过我院资格审查及教育部录取检查。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