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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12年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3年2月入学)

复旦大学 /2013-01-15

复旦大学2012年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年2月入学)
 

一、报考条件与招生人数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复旦大学计划招生100名。
二、报名程序与方法
1、网上报名。考生在201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请考生注意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通过网络提交报名信息时仔细检查,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本人在2012年7月13日至7月16日期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到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点 地 址 地 点 日 期 时 间
同济大学 四平路1239号 瑞安楼底楼大厅 7月13—16日 8:30—11:30;13:00—16:00周六、周日照常办理
3、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10日至10月11日持上述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5、准考证下载。2012年10月17日起,学位网开通全国联考准考证下载功能,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备的条件。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参加考试,也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所在单位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请达到我校在职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由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骑缝公章,并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审查盖章)。
3、资格审查材料的提交。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网址:www.law.fudan.edu.cn)上公布的关于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有关通知,并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将资格审查材料(含资格审查表原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交到复旦大学法学院(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复旦大学江湾校区法学院大楼)212室,届时,请考生一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备审验。此外,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注:因《资格审查表》原件须提交给复旦大学法学院,因此,提交原件之前,请考生自行复印1份以供考生本人留存。
4、复旦大学审查。复旦大学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录取前与政治课考试同时完成。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复旦大学单独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定;其余2门考试科目实行全国联考。
全国联考时间:2012年10月28日。
五、学制、学费、学习方式
  学制:3年;学费:12,000元/学年;学习方式:在职学习,每周占用一个工作日。
六、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七、其它信息

联系电话:021-51630117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网址:www.gs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法学院网址:www.law.fudan.edu.cn
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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