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 2009 年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2010 年 2 月入学)
一、报考条件与招生人数
复旦大学计划招生 200 名。
二、报名程序与方法
1 、网上报名。所有报考者须在
2 、现场确认。报考者在 2009 年 7 月 16日-19 日持网上报考编号到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完成个人信息现场确认(由报考者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现场确认点 | 地 址 | 地 点 | 日 期 | 时 间 |
同济大学 | 四平路 1239 号 | 瑞安楼(研究生院) 底楼大厅 | 8:30 —1 6:00 周六、周日 照常办理 | |
上海交通大学 | 闵行东川路 800 号 | 陈瑞球楼(研究生院)底楼大厅 | ||
上海财经大学 | 中山北一路 369 号 | 大礼堂附楼 |
3 、报名注意事项。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4 、准考证发放。考生应于 2009 年 10 月 15-30 日从网上( www.shmeea.edu.cn )下载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凭下载的准考证按时进入考场,由监考老师核对身份后下发正式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1 、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备的条件。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参加考试,也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 、考生所在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 2009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在上述规定时间办理现场确认时,将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由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骑缝公章,并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审查盖章)。
3 、资格审查材料的提交。考生须于 2009 年 7 月 26日-29 日将资格审查材料(含资格审查表原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交到复旦大学法学院(杨浦区淞沪路 2005 号复旦大学江湾校区法学院大楼) 212 室,同时,请考生一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备审验。此外,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注: 因《资格审查表》原件须提交给复旦大学法学院,因此,提交原件之前,请考生自行复印 1 份以供考生本人留存。
4 、复旦大学审查。复旦大学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录取前与政治课考试同时完成。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 3 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复旦大学单独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定;其余 2 门考试科目实行全国联考。
全国联考时间:
五、学制、学费、学习方式
学制: 3 年;学费: 12 , 000 元 / 学年;学习方式:在职学习,每周占用一个工作日。
六、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 版)。
七、其它信息
联系电话: 021-51630117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网址: www.gs.fudan.edu.cn
复旦大学法学院网址: www.law.fudan.edu.cn
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