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复旦大学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使我院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领导小组
我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总支书记、总支纪检委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复试工作。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名单的确定
我院将根据各专业招生名额和考生初试成绩排序确定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
2、复试形式
口试。其中(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学位)金融为全英文面试,其他学科/专业英语口语为必须考查项目。
4、复试前提交材料
① 考生请在接到复试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中英文简历,简历文件名为:报考专业-报考方向-姓名(中文版)、报考专业-报考方向-姓名(英文版)。例如:国际商务-国际管理-张三(中文版)、国际商务-国际管理-张三(英文版)。
② 大学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及成绩排名(扫描发送)
③ 六级及其他英语成绩证明(扫描发送)
以上材料请发送至upec@fudan.edu.cn,未及时提交者我院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5、复试现场携带材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 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
③ 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
④ 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拟录取前考生还需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⑤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携带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⑥ 对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携带《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没有《登记表》的,不能列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⑦ 中英文个人简历一式五份,现场提交给面试专家老师。
考生在复试前携带上述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并需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由院系留存。经审查上述材料,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6、复试评分规则
每名考生由所在复试小组打分,复试分取考生所在小组专家老师的平均分。
7、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学术学位项目:3月15日8:30-17:00
专业学位项目:3月15日13:30-17:00
复试地点:管理学院史带楼2楼。具体安排请于复试当天至现场查看。
8、复试考生守则:复试考生禁止将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和记录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复试考场,违反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三、选拔淘汰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
2、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两名或两名以上面试专家老师不同意录取者不予录取。
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