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实施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药学推免生和直博生。
2、在兼顾各专业公开招考名额的前提下,我院将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除了选拔和招收本校推免生,同时选拔和招收其他重点高校优秀推免生。
3、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原则上采取1:1.3差额推荐,择优选拔,还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4、鼓励优秀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进行推免。
二、机构设置
为做好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学院成立由主管行政领导、分管学生教学和思政管理工作的党政领导、本科生导师和辅导员等组成的推荐遴选工作小组,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本次推荐遴选工作。
药学院推荐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侯爱君 毛 华
成 员:仲艳 卢懿 谢晖 常英 靳跃敏
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办公室和本科办公室将密切配合遴选工作小组,共同努力做好此项工作。
三、招生专业和名额
1、凡列入《2014年复旦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凡列入《2014年复旦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直博生。
2、招收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各专业招生的推免生(包括外校生)占本专业公开招生计划的60%。学校下达我院2014年度招收本校学术型推免生18名(含直博生),其余名额为招收外校推免生;招收本校药学专业学位推免生4名,其余名额为招收外校推免生;向外单位推荐免试生(含学术型推免生、专业学位推免生、直博生)4名。
四、推免生和直博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推免生
本校推免生的选拔和招生:
1、被推荐者应是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已修学分数不少于120分(五年制学生不少于150学分),无不及格课程(补考或重修已通过的课程除外),并且各门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0;
(2)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550分以上(含550分)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
(3)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须将推荐信作为申请材料提交),经学院和学校推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定,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予以推荐。
3、凡因公赴境外交流、且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参加遴选。
4、本校应届毕业的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若具备推荐免试资格,也可提出申请,与本校推免生同等对待。
5、拟向其他高校或科研单位推荐的免试生,其基本条件与校内相同。
凡参加国家级、校级、药学院科创基金并按要求已结题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外校推免生的选拔和招生:
1、外校推免生的申请条件:除了满足我院选拔和招生本校推免生基本要求,还须满足以下要求,即:
(1)推免生所在高校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推荐免试资质(具备推荐免试资质的高校名单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工作文件”栏目),不具备推荐免试资质高校推荐的学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2)专业排名最低要求:985高校推免生专业排名须前30%,非985高校推免生专业排名须前15%(985高校名单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夏令营下载专区”)。
(3)招收外校推免生将依据其本科就读学校给予的推荐名额类型(即学术型或专业学位)进行选拔,获得学术型推荐名额者可拟录取为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推免生,获得专业学位推荐名额者只能拟录取为专业学位推免生。
2、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的外校推免生,若因本科毕业学校外推名额限制而未能最终获得推免名额,并报名参加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且仍报考参加我院推免选拔时确定的拟录取专业、并达到学校公布的相应复试分数线,可免复试直接录取。
(二)直博生
直博生须从具备学术型推荐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其推荐选拔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如下:
本校直博生的选拔和招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已修学分、成绩绩点及英语水平同我院选拔和招生本校推免生的要求,成绩排名一般在年级前列(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备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可适当放宽。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提交含个人简历、在学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本人特长、学习和研究计划建议书在内的《申请表》,学术成果证明等);凡参加国家级、校级、药学院科创基金并按要求已结题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或副教授出具的推荐信。
外校直博生的选拔和招生:
招收外校直博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除了与我院选拔和招生本校直博生一致,还须满足以下要求,即:
(1)推免生所在高校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推荐免试资质(具备推荐免试资质的高校名单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工作文件”栏目),不具备推荐免试资质高校推荐的学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2)专业排名最低要求:985高校推免生专业排名须前20%,非985高校推免生专业排名须前10%。
(三)被批准为推免生或直博生者,自被拟录取至正式报到期间,应努力学习,圆满完成学业。若因各种原因而无法按时毕业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申报推免生或直博生者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一旦被批准接收,不得提出放弃。
五、操作办法
1、9月17日前,向本院毕业班学生公布本实施办法及本院拟接收推免生、直博生名额及操作细则。
2、9月18日前,接收本校符合推免生和直博生条件的学生提出的申请(提交推荐草表和成绩单)。
3、9月25日前,确定和公示本校推荐名单,并正式向有关拟接收院系或其他高校和科研单位推荐(同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4、10月10日前,完成对被推荐者(包括人才工程、支教团、参军返校生、特长生及拟接收的外校推荐生)进行选拔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教务处审核。
各学科选拔考核小组由教授或副教授组成,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考核选拔小组成员中,凡与被考核者有直系亲属关系者,必须回避。选拔考核办法和程序参照我院制定、公布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细则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请申请者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gsao.fudan.edu.cn/,仔细阅读我校有关2014年选拔和招生推免生和直博生的实施办法,并按有关流程和要求进行网上申请和递交纸质申请表。
2、外校推免生和直博生网上申请时间:2013年6月1日至9月25日申请材料寄送截止日期:2013年9月25日(以邮戳为准)。寄送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6号 邮编:201203。,
3、本办法由药学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021-51980168)。
复旦大学药学院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