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2012年招收公开招考硕士生复试规则和程序
为做好我院2012年度招收公开招考硕士生工作,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和《复旦大学硕士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要求》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拟定本细则。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彭希哲
成员:严峰、顾东辉、刘欣、王桂新
秘书:廖永梅(科学学位)、贺师亮 (专业学位)
二、复试规则
1、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考生资格审查,均需提供以下证件:
l 考生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l 考生需出示学位学历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学历证书原件(往届生),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
l 同等学历考生,需查验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
l 对考生资格审查中异议情况按照《复旦大学硕士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要求》处理,参加复试考生在规定复试时间半小时前到达指定资格审查地点。
2、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学院相关专业5名教师组成.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和外语口语两部分,其中专业基础占90%,外语口试占10%。
4、复试程序
l 需要笔试的专业先参加笔试;
l 面试时间要求: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
l 复试小组秘书做好复试记录工作;
l 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单独评分,考生最终复试成绩按平均分计;
三、拟录取
1、公开招考硕士生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500分折成100分,占总成绩70%)和复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30%)加总。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2012-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