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复旦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一、相关说明
1、“法学硕士”专业的复试定于3月28日(周日)举行。
2、复试前,可能有相关信息需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二、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 复试形式 复试地点(法学院)
思想政治品德 笔试 复旦大学江湾校区
法学院楼
专业课 面试
英语 口试(面试)
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将于下周通过法学院网站(www.law.fudan.edu.cn)发布,请有关考生注意及时查询。
三、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
1、 往届生: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
2、应届生: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
注意:根据学校要求,复试时各院(系)将对相关考生进行学历验证,请每位考生都携带好以上证件原件,复试时供工作人员审验;毕业证和学生证还需提供1份复印件(要求:A4纸复印,并由考生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复印件不予退还)。
此外,“复试通知书”于3月28日(周日)上午8:15到法学院202室领取。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请速与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确认。(电话:021-51630120)
3、报名时未如实填写学历信息的考生,请主动与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说明情况并办理学历验证。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