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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1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意见

复旦大学 /2014-11-24

 为做好201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充分体现奖学金设立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培养更多的品学兼优人才,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设奖类别

本学年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冠名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大类。国家奖学金和冠名奖学金不可兼得,学业奖学金和其他奖项可以兼得。

(二)评定条件

申报研究生奖学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规范;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有以下情况者,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1、担任辅导员或从事其他学生工作者(含人才工程队员);

2、曾参加西部支教服务或其他志愿者活动并表现突出者;

3、自愿参加无偿献血者;

4、少数民族学生或经济特别困难者。

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无故未注册者;

2、违反《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者;

3、2013年9月份至今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处罚者;

4、2013年9月份以来因违反园区住宿管理条例被书面通报批评者。

(三)工作要求及评奖依据

1、院系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副系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研究生导师和学生代表等。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院系奖学金评审细则并组织评审。

2、各院系制定的奖学金评定细则需依据国家与学校的相关政策规定。同时,各院系要将评奖工作与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估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工作、课程成绩、科研成果、科研潜力等因素,其中前两项内容在指标体系中的权重不低于20%。新生参评可结合入学成绩综合评定。

3、评审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院系奖学金评定细则需在提请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本单位全体研究生公布。

(四)评选步骤及时间节点

1、10月中旬研工部向院系发布奖学金评审实施意见。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单位提出奖学金申请。有意申报奖学金的研究生请于10月20日(周一)中午12:00起开始登录portal.fudan.edu.cn选择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32014年研究生奖学金学生网上申请操作指南》。学生网上申请截止时间由所在院系根据工作进度确定并通知到学生,最晚不超过1031日(周五)。学生凡不按期网上申请并提交者视自动放弃本学年度奖学金申请资格。

3、院、系组织评审,确定本单位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后进行公示,其中国家奖学金名单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院系评审获得奖学金资格者,须由院系进行网上审核或提名后审核,院系层面具体操作见《附件42014年研究生奖学金院系网上审核操作指南》。

学籍在院系的生物医学研究院、脑科学研究院学生奖学金交由平台组织评审,平台把评审结果报给相关院系,再由相关院系把结果录入系统,统一报研工部。

4、11月中旬各院系根据要求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并根据不同奖项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5、11月中旬至下旬研工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国家奖学金名单公示并负责后续提交工作;整理冠名奖学金材料供相关设奖方确认。

6、11月底前研工部通过财务处向相关获奖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7、12研工部打印相关奖学金证书,学校举行全校奖学金颁奖典礼。

8、2015年元旦左右研工部通过财务处向相关获奖学生发放冠名奖学金。

9、评审工作结束后,如发现参评学年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等不当行为者,取消已获奖项荣誉,追回已发放奖金。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1.参评对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研究生国家奖适用于“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参评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范围包括2010级直博生、2011-2014级非定向博士研究生、2012-2014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2012-2013级自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MPA除外)、2011级未毕业的人才工程(一期)硕士研究生,2007-2008级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其中2014级直博生以硕士生身份参评奖学金。正常学制内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优秀的定向(非本校)、委培、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也可以参评。

2.名额分配

根据文件精神,学校在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在各基层单位研究生规模的基础上,对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予以适当的倾斜。考虑到各基层单位的研究生培养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在不同年级、专业及培养类别中的分配由各院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自主决定。

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2014年XX院系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一)》。

3.设奖金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额30000/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额20000/

4.材料提交时间节点

11月3日(周一)中午11:30前将以下材料报研工部(邯郸校区8号楼310室)。纸质材料包括:①院系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名单汇总表;②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的《复旦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张A4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所有奖学金相关纸质材料院系需按表格要求审核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

(六)研究生冠名奖学金评审工作

1.参评对象

除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2014年度冠名奖学金参评范围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名额分配

冠名奖学金依照设奖方要求综合培养单位规模进行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2014年XX院系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一)》。

3.设奖金额

奖额2000~15000/人不等。

4.材料提交时间节点

11月3日(周一)中午11:30前将以下材料报研工部(邯郸校区8号楼310室)。纸质材料包括:①院系校外冠名奖学金拟获得者名单汇总表;②个别校外冠名奖学金获得者的申请表或汇总表(按汇总表顺序排列)。电子版材料:③根据特殊要求需要提交电子版表格或汇总表的请同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fdygb@fudan.edu.cn,邮件主题:“XX院系冠名奖电子版材料”。

各校外冠名奖学金申请及报送的特殊要求见《附件5:复旦大学2014年研究生冠名奖学金特殊要求》。

所有奖学金相关纸质材料院系需按表格要求审核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

(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1.参评对象

201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正常学制内大陆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包括2010级直博生、2011-2014级非定向博士研究生、2012-2014级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011级未毕业的人才工程(一期)硕士研究生。其中,2014级直博生以硕士生身份参评奖学金。正常学制内少数民族骨干定向培养非在职博士生、硕士生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纳入评审基数。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评奖工作另行发布。

2.奖学金设置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行二级管理。各单位根据下拨经费总额,结合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奖学金等级、奖额和比例,相关方案须报学校备案。为了达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鼓励和资助研究生学业的目的,保证各单位设奖原则与学校原有奖学金体系保持一定的延续性和相容性,院系在设置奖学金等级及奖额时需遵循以下原则: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与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额度不得打通,任一培养层次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生的总体比例一般不低于50%。

(2)奖学金等级一般设置为一等、二等、三等,可少于三个等级,但不可多于三个等级。

(3)符合参评条件的各个年级的学生均有获奖名额。

3.经费额度

以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数为基数,学校按照博士生生均2500元、硕士生生均2000元分别下拨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经费,具体见《附件2: 2014年XX院系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二)》 。

4.材料提交时间节点

11月10日(周一)中午11:30前将以下材料报研工部(邯郸校区8号楼310室)。纸质材料包括:①院系学业奖学金拟获得者名单汇总表;②院系奖学金评审细则(含国家奖学金及冠名奖学金);③院系奖学金评审报告(含国家奖学金及冠名奖学金评审),包括奖助委员会成员名单、评审操作流程、公示情况、好的经验做法、优秀学生案例等。所有材料院系需审核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评审细则》和《评审报告》请同时发送电子文本至: fdygb@fudan.edu.cn,邮件主题:2014年××院系奖学金。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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