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研究生招生范围包括内地、港澳台及外籍人士三种类型及硕士和博士两个层次,涉及到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种类别。
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1. 制订年度招生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目录及宣传材料。
2.开展招生宣传与咨询活动。
3.接受考生报名,审核、校对考生报考信息,上报准考考生数据库和寄发准考证。
4.组织命题及向各考点寄发试题。
5.组织入学考试(初试)。
6.接收、整理和组织评阅试卷,登录、校对考生初试成绩,上报成绩库和寄发成绩单。
7.拟定复试考生名单,寄发复试通知及组织复试。
8.确定和上报拟录取名单。
9.调档政审和签订定向、自筹、委托培养协议,寄发录取通知书。
10.总结年度工作及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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