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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07年研究生招生问题解答

复旦大学 复旦大学/2006-09-17

一、是否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自2007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学校各方面资金的投入,建立和实施全新的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其中博士生奖学金覆盖面为100%,硕士生奖学金覆盖面不低于90%,所有研究生还可申请助学金。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将另行公布,请关注本网“动态信息”栏。



二、选拔及考试(初试)方式

  报考硕士生:除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部分推荐免试(免初试)生外,按命题方式分类,目前有全国统考、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本校单独考试等考试方式。其中单独考试只有金融学(在上海市和深圳市面向社会招生)、新闻学(由上海市有关新闻媒体单位推荐报考)、国际关系(面向上海市外办系统招生)等专业招生。

  报考博士生:除本校硕博连读生转博(含临床转博)和招收部分直接攻博生外,有公开招考(学校统一命题考试)和部分导师自主招生(由导师自定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两种考试方式。可自主招生的导师为两院院士、复旦大学杰出教授等。

三、关于硕士生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的改革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我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200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其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且大部分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门数不变。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报考年龄限制

  报考硕士生不超过40周岁,报考博士生不超过45周岁。

五、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是否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临床医学各专业招生类型分为科研型及专业学位两种。科研型研究生主要培养从事医学科学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在招生目录研究方向栏内注有具体研究方向,报考此类研究生无需医师资格证书。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培养以"临床技能训练"为主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在招生目录研究方向栏内注有"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报考此类硕士生,历届生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应届生不受此限制。

六、是否允许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

  考生可以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我校研究生,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研究生有何特殊要求

  报考硕士生: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并通过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成绩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者同等学力的人员(含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网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报考博士生: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至少通过5门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课程的考试(需提供成绩单),并至少发表过1篇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达到与硕士毕业者同等学力,且一般应已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

八、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的程序

  凡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免试硕士研究生或直接攻博生,具体办法可在本网"招生信息"中查阅。

九、报考办法和时间

  报考硕士生:考生应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或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一般为2006年10月份(具体时间和报名网址可提前上本网查询),并于11月10日至14日到相应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交费和拍照,其中MBA考生和单考生只能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只能到复旦大学或深圳市委党校(仅受理该教学点的单考生和MBA考生,时间待定)进行现场确认、交费和拍照;2007年1月初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3月下旬复试(采取差额复试)。

  报考博士生:2006年12月1日至31日在本网报名;2007年3月14日至16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核;2007年3月17日至18日考试。

十、报名与考试地点

  报考硕士生:现场确认地点与考试地点必须一致。外地统考生在当地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初试);非深圳教学点的单考生和MBA考生、上海市统考生,均在复旦大学现场确认和考试。有关统考生报考具体事项,可向当地省(市)高招办咨询。

  报考博士生:均在复旦大学考试。

十一、现场确认和报考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硕士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原件。博士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生证(或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携带报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十二、录取程序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我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和录取标准,由各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确定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其中破格复试或拟破格录取名单须提交校招生领导小组最后审定。

十三、其他常见问题

  1.报考人数与录取比例

  一般而言,我校经济、管理、新闻、法律、计算机及临床医学各专业报考人数相对较多,而理科基础学科有关专业报考人数相对较少。关于各专业报考人数与录取比例问题,可点击本网"统计信息"查看或向有关院系咨询(联系电话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体检

  考生录取后在入学时体检,体检标准与本、专科生招生一致(具体可向我校医疗保健中心咨询,电话:021-65642718)。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关于在职学习

  在职学习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种类型:

  (1)学历教育:凡于2007年1月参加全国统考、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独考试,或于2007年3月参加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后以在职人员身份来校学习者,均属学历教育。经培养合格,将颁发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
  (2)非学历教育:凡于2006年7月报名,10月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工程硕士、会计硕士( MPAcc)等专业学位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并在录取后以在职人员身份来校学习者,均属非学历教育。经培养合格,只颁发学位证书。

  此外,凡通过课程进修等形式来校学习,并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方式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者,也属非学历教育。受理部门为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5642674。

  4.关于考试参考资料和考前辅导班

  我校招生部门不对考生提供备考用书、考试大纲、复习资料及历年试题,也不组织和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招生院系提供的参考书目(详见院系网页或致电院系查询)均已公开出版发行,考生可到当地书店购买或与复旦经世书局联系(电话:021-65644348)。若买不到,可选购同类书籍复习。

十四、关于港澳台人士报考研究生

  报名时间:2006年12月1日至31日。
  报名及初试地点:
  (1)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电话:020-38627815)
  (2)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电话:00852-28936355)
  (3)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电话:010-68453458)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电话:00853-3969322)
  初试时间:2007年4月上中旬。
  复试时间及地点:2007年5月中下旬,复旦大学。
  招生类别:我校只招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五、关于外籍人士报考研究生

  招生咨询及报名受理部门:复旦大学留学生办公室,电话:021-65642258,网址:http://www.fso.fudan.edu.cn。
  报名受理时间和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由复旦大学留学生办公室确定。
  招生类别:除国家公派交流项目外,我校只招收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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