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10年3月1日-2日8:30-11:00,13:30-16:30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申请成绩复核(可由他人代替),过期不再办理。成绩复核由专人负责,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考生不得查阅试卷。申请成绩复核地点:
1、101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289英语(单)、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08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414植物生理与生物化学。
以上考试科目考生到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登记查分。
2、除上述科目外的其它考试科目考生到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登记查分。
华东理工大学研招办
201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