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满分100分,其中笔试和综合面试各占50分。
1、笔试(50分)。包括:
b.语言文字表达能力(15分)
(2)专业知识和技能(30分)。(具体内容已在2008年3月25日网上公布)
2、综合面试(50分)
a.外语口语交流能力(5分)。由外语口语能力较强的专业教师进行考核,提倡单独设立外语口试测试组统一进行考核。
b.专业素质能力(35分)。其中包括知识掌握程度、研究能力、培养潜质和对本学科(专业)的了解程度(由考生对随机抽取试题和教师提问进行回答)
c.综合素质能力(10分)。其中大学阶段的学习、研究、实践经历占5分,由考生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