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2015年研究生计划内各类奖项以及部分需要通过答辩评定的计划外奖学金现开始接受同学们申请(其他计划外奖项将稍晚发布)。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可申请的奖项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2014级硕士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助工作、优秀社会工作、先进班集体、宝钢、成思危名誉校长、华谊集团、赢创德固赛(硕士补报)、泰坦探索等奖学金。
2、请同学们于9月15日至9月22日间,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可申请奖学金查询”模块中,可以了解各奖项对学院、专业、年级以及层次等要求,然后申报奖项、打印出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并附上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务请按申请表中的顺序按序排列),经导师签字确认同意后交本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3、研究生科研成果简要规范如下:
(1)学术论文,必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已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供期刊封面、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函、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并请导师在录用函上签字确认;
(2)会议论文(除信息学科外)不作为评奖依据;
(3)专利成果必须已取得公开号,只取得申请号不作为评奖依据;
(4)科研成果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
(5)曾作为获奖依据的科研成果,不能在申请同类奖项时重复使用。
4、研究生申请奖学金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本年度的评奖资格直至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其他奖学金评定的详细依据请参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体系设置方案(试行)》。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