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精神和上海市学位办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充实和提高各行业在职人员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对法学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2013年继续开设法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或本科、大专毕业后有一定工作经历。
二、招生专业:
法学(含法理学、法制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等专业方向)。
三、招生人数:50名。
四、学 制:两年,共四学期,每学期四个月。
五、学习时间:6月上旬(周六)开班;
全天授课(上午9:00-11:30,下午12:30-15:30)。
六、 学习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韬奋楼(万航渡路1575号中山公园后门)。
七、咨询、报名时间:
即日起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16:30电话咨询;
周六上午9∶00~11∶30,接受个人或集体现场咨询、报名。
(来校咨询、报名前敬请电话预约)
八、报名地点:华政长宁校区40号楼102室(研教院专业学位与合作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电 话:021—62071808(FAX),18017491295
联系人:薛 刚 老师 (xuegang@.ecupl.edu.cn供发送报名材料)
十、查询方式:
网址:东方法学网(law.ac.cn)或华东政法大学www.ecupl.edu.cn点击进入
研究生教育院“专业学位”栏目---研修班目录内详情。
十一、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一寸免冠照片4张;二寸免冠照片2张;
3.上网下载或现场填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登记表。
十二、培养费用:
法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培养费每人每学年12000元,2年共计24000元,一学年一缴,教材、资料费由学员自理。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缴纳培养费,凭银行汇款单据换取学校收费发票。
开户银行: 华 东 政 法 大 学
1001223609026407097
022236—中国工商银行愚园路支行
十三、授课师资: 法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全部课程均由华东政法大学资深专家、教授、副教授主讲。
十四、结 业:
1.参加法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修满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由华东政法大学根据上海市学位办相关规定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单科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发单科成绩证明。
2.获法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学士学位取得满三年的学员,可以以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但需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公开发表一篇论文、缴纳论文指导答辩费,由学校安排硕士生导师指导写作论文。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的,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上海市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和华东政法大学相关规定,由我校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华政研修祝您成才 华政研教祝您成功
华东政法大学
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