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1 、报考者登录有关考区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 1 )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有关招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 2 )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 3 )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 4 )网报成功,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供核实相关信息)。
2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报考者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3 、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 “ 资格审查表 ” 和 “ 报名登记表 ” ,认真核对并阅读相关信息后,在 “ 诚信承诺书 ” 栏签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4 、 “ 报名登记表 ” 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5 、现场确认时打印的带有电子照片的 “ 资格审查表 ” (原件并复印二份)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其中原件交招生单位审查后存档,复印件一份交单位存档,一份 本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