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分数线已经公布,并做好拟录取工作,现就签订培养协议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教育部规定,所录取的研究生只有定向和非定向两类,不再设自费类考生。因所有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为在职攻读,无法将个人档案调至学校,故只能选择定向类别。请公共管理考生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认真填写完整,并敲单位公章。
2、请考生将协议书于6月18日(周六)前寄(送)至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否则将延迟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份开学报到后,经学校签章后返回考生一份。邮局邮寄至: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刘老师收,邮政编码:200042;或快递至: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437号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刘老师收,电话:62071556 62071553。
3、我校将于6月底前在东方法学网和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政审材料、培养协议等未到名单。在此之前请考生不要来电来人询问关于政审材料、协议是否到达等问题。
4、我校预计于6月下旬培养协议签订完毕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附件:定向生培养协议
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