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录取分数线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和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华东政法大学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管理办法》(华政办[2014]163号)和《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等规定,以及4月1日召开的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现公布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录取分数线。
录取原则为:初、复试成绩相加之和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是否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专业基础课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录取。复试不合格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低于90分),或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低于50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则按初试成绩70%和复试成绩的30%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是否录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考生按上述录取原则单独录取。总成绩不低于526分。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16年4月1日
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录取线
二级学科 |
研究方向 |
拟录取线 总成绩/单科 |
法学理论 |
法学理论 法律方法 |
537/50/90 |
法律史 |
中法史 外法史 |
527/50/90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宪法学、行政法学 立法学、教育法学 |
532/50/90 |
刑法学 |
刑法学 |
562/50/90 |
民商法学 |
民商法学 |
556/50/90 |
诉讼法学 |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司法学 |
589/50/90 |
法律逻辑 |
572/50/90 |
|
公安法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40/50/90(同分初试总分356) |
经济法学 |
经济法、商法、金融法 |
558/50/90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34/50/90 |
法律与金融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46/50/90 |
国际法学 |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
535/50/90 |
国际航运法 |
544/50/90 |
|
军事法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52/50/90 |
司法鉴定 |
法医、物证鉴定 司法会计、计算机与声像技术鉴定 |
561/50/90 |
知识产权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58/50/90 |
社会法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65/50/90 |
政治学理论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72/50/90 |
比较政治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51/50/90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45/50/90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41/50/90 |
思想政治教育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10/50/90 |
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71/50/90 |
行政管理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49/50/90 |
社会保障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57/50/90 |
文化产业管理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72/50/90 |
传媒法制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38/50/90 |
社会管理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68/50/90 |
公共安全管理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41/50/90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97/50/90 |
产业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14/50/90 |
金融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50/50/90 |
国际贸易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45/50/90 |
区域经济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39/50/90 |
法律(非法学) |
|
524/50/90(同分初试总分352) |
法律(法学) |
|
一志愿490/50/90 调剂 532/50/90 |
金融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00/50/90 |
翻译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78/50/90 |
社会工作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47/50/90 |
公共管理 |
|
初试*70%+复试*30%≥1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