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经诉讼法学专业导师组确定,现将2014年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2014年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刑事诉讼法学:外语≥42分,专业课≥65 分,总分≥210分;
民事诉讼法学:外语≥70分,专业课≥85 分,总分≥245分;
2014年诉讼法学专业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我校的要求参加复试,招生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准考证号)附后。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专业名称 |
专业能力面试 |
外语能力测试 |
诉讼法学 |
长宁校区小白楼107会议室 |
长宁校区东风楼251室 |
三、复试相关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逾期未到不能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带身份证原件,复试时验证。
3、考生参加复试时向专业导师组递交以下材料:硕士阶段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4、进入候考室的考生须关闭通讯工具,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完成面试的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专业名称 |
准考证号 |
诉讼法学 |
102764111060229 |
10276411106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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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6411106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