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经相关学科专业导师组确定,现将2014年法学理论、法律史、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知识产权、法政治学、社会法学等八个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导师组根据本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划定了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现予以公布。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法学理论 |
外语≥60分,专业课1≥60分,专业课2≥69分,总分≥190分 |
法律史 |
外语≥63分,专业课≥67分,总分≥221分 |
民商法学 |
外语≥60分,专业课≥55分,总分≥197分 |
宪法与行政法学 |
外语≥60分,专业课≥60分,总分≥195分 |
刑法学 |
外语≥55分,专业课≥80分,总分≥234分 |
知识产权 |
外语≥60分,专业课≥60分,总分≥203分 |
法政治学 |
外语≥60分,专业课≥70分,总分≥227分 |
社会法学 |
外语≥60分,专业课≥60分,总分≥195分 |
各专业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我校的要求参加复试,我办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准考证号)附后。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相关学科专业的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下表。
专业名称 |
专业能力面试 |
外语能力测试 |
法学理论 |
长宁校区继续教育学院三楼会议室 |
长宁校区东风楼251室 |
民商法学 |
长宁校区东风楼22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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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行政法学 |
长宁校区小白楼107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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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治学 |
松江校区(上海龙源路555号) 集英楼3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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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学 |
长宁校区40号楼213室 |
长宁校区东风楼251室 |
法律史 |
长宁校区40号楼3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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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 |
长宁校区东风楼24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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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
长宁校区东风楼224室 |
三、复试相关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逾期未到不能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带身份证原件,复试时验证。
3、考生参加复试时向专业导师组递交以下材料:硕士阶段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4、进入候考室的考生须关闭通讯工具,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完成面试的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
四、其他
其他专业的复试通知另行发布,请其他专业的考生关注本网站的相关通知。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