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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

华东政法大学 /2014-05-20

 华东政法大学

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复试报到时间为48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体育室一楼。复试通知报到时向考生发放。

二、考生报到时要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及复印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明复印件和一张1寸免冠照片,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招生目录中所注明的材料。

三、考生于复试报到时领取信封一个,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请考生在信封上正确工整填写本人通讯地址、邮编及姓名,并在信封左下角分两行书写考生的准考证号和复试专业。

四、专业课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复试安排表(附件一),面试时考生必须提交身份证、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五、49日上午900——1200,在松江校区集英楼C区和A区一、二层有关教室分批分组进行英语口语测试。下午1330起在松江校区明法楼(教学楼)西C区相关语音教室分批进行英语听力测试。考生必须带好身份证、复试通知、2B铅笔和橡皮。英语听力测试请提早10分钟进场等候。

六、长宁区体检站地址为愚园路738号,考生体检时不需要空腹,体检费130元,考生可在长宁校区大门口乘坐921路公交车至江苏路站下车。具体时间安排见体检安排表(附件二)。

七、小语种听力测试时间:49日下午1330-1400,口试时间:下午1400起。地点,日语:松江校区集英楼D211;德语:松江校区教学楼西D401

八、4月中旬考生可在www.law.ac.cn上查询复试成绩;4月中下旬查询拟录取名单。

九、4月底拟录取考生可登陆www.law.ac.cn下载政治审查表及档案公函,并督促所在单位将本人的政治审查表于531日前寄到研究生招生办。往届生请于531日前将档案寄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能提供档案者缓发录取通知书;应届生请于7月中旬前将所有档案一次性寄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后,6月中旬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备注:

1.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2.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或学籍认证书面报告。

3.在校国防生必须提交驻校选培办和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公函。

4.报考为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5.外语复试在我校松江校区进行,地址:上海市龙源路555号,轨道九号线至松江大学城,转15路至华东政法大学下车。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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