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经国际法专业导师组确定,现将2013年国际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2013年国际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外语≥54分,专业课≥60 分,总分≥189分;
2013年国际法专业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我校的要求参加复试,招生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准考证号)附后。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4月14日上午8:30;
复试地点: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40号楼国际法研究中心。
三、复试相关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逾期未到不能参加复试者取消复试资格。
2、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带身份证原件,复试时验证。
3、考生参加复试时向专业导师组递交以下材料:硕士阶段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4、进入候考室的考生须关闭通讯工具,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完成面试的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13年4月11日
专业名称 复试考生准考证号
国际法学 102763111080302
102763111080304
102763111080307
102763111080309
1027631110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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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63111080321
102763111080322
102763111080328
102763111080332
102763111080333
10276311108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