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问答
1、2013年招收多少名硕士研究生?
◆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拟招收攻读法学硕士(18个专业)、经济学硕士(3个专业)、管理学硕士(5个专业)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200名(含统考生、联考生、推荐免试生),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约500名。录取时视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今年我校新增四个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分别是: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公共安全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社会管理。原“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专业现改名为“社会法学”专业,2013年继续招生。
2、何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它与学术型研究生有何区别?学校目前招收哪几类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其主要区别在于:1、培养目标不同。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2、培养方式不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侧重于应用技术基础,学位论文侧重于对研究生工程或管理实践能力、动手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强调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侧重于加强基础理论,重点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招收、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为了能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凡学校设立的专业学位类别和领域均可安排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要求,我校可以招收以下类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我校的其他招生专业均为学术型研究生。
3、何为“统考”、“联考”,入学考试由谁命题?
◆“统考”是指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由国家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校组织命题。“联考”是指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试点院校组织的联合考试,即入学考试除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外,业务课由教育部委托全国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命题。
4、外语听力成绩如何计算?
◆自2005年起,为使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外语听力测试更加符合不同招生单位及不同招生专业对生源外语听力的要求,加强复试的有效性,方便初试考务的管理,教育部决定将招生考试初试外语科目中的听力测试调整到复试中进行。调整后,听力测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听力与口语测试的成绩均计入复试总成绩。
5、是否接受跨专业报考?
◆为了培养复合型高层次人才,我校欢迎跨专业考生报考。近几年报考我校的考生中,跨专业占30%左右,外校占60%左右。
6、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哪些条件?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招收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含同等学力)及其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所谓“法学专业”是指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刑事法、行政法、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律师、公证、法律事务等专业。
7、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哪些条件?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仅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其他非法学专业考生不得报考。
8、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哪些条件?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需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该专业应届生不得报考。
9、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需哪些条件?
◆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2011年9月1日以前大学高职高专毕业;2、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六门以上所学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
10、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能否按大学应届本科生报考?本科结业生的报考条件如何?
◆不能,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的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须符合我校有关同等学力的相关报考要求。另外,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专业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11、网络学院应届本科生、自考生报考有哪些条件?
◆对于网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自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证书才能报考。12、硕士生学习年限几年?学习方式如何?
◆学术型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二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制二年。
13、是否举办网上咨询?
◆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安排,研究生招生办每年都会分别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教育在线行总计两次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咨询,届时可关注东方法学网(www.law.ac.cn)通知。
14、是否举办考前辅导班?
◆教育部明确禁止各招生单位举办各种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15、是否代购考研参考书、招生简章、考试大纲、试题汇编?
◆研究生教育院备有考试大纲和历年试题汇编,可直接前往购买,也可办理邮寄,联系电话:021—62071603。
16、报名有何具体要求?
◆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形式。网上报名日期为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9月28日-29日每天9:00-22:00可网上预报名。考生在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到指定报名网站(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考生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所报专业的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在上述报名期间考生可以凭报名号和身份证号修改本人信息。
11月10日—14日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有学生证)、毕业证书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图像采集、缴费、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的考生都必须到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进行现场确认,报考我校其他专业且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需到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现场确认,报考其他专业且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6日,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17、网报后考生资格如何审查?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同意报考。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18、户口和工作地点不一致,选择在何处考试?
◆可以在户口所在地考试,也可以在考生工作地点考试,请在进行网上报名的时候选择好。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19、报考还需要单位证明吗?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现役军人须经本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批准,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国防生、在校研究生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20、学校能接收推免生吗?
◆我校具有接收推免生资格,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根据推免生的推荐材料和复试成绩,由所报专业的导师组和学校决定是否同意接收。具体办法已在东方法学网(www.law.ac.cn)上公布。
21、2012年各专业报考、录取比例如何?
◆2012年我校报考人数为4368人,录取1200人,录取比例为3.64:1。各专业报考人数录取比例依次为:法学理论1.9:1,法律史2.8: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4:1,刑法学5.8:1,民商法学6.9:1,诉讼法学4.6:1,经济法学4.9:1,环境法学1.5:1,国际法学3.7:1,司法鉴定1.7:1,知识产权6.5:1,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2.9:1,产业经济学1.9:1,金融学2.3:1,国际贸易学1:1,政治学理论1.0:1,思想政治教育1.5: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2.3:1,行政管理3.2:1,社会保障2.7:1,法律硕士(非法学)3.8:1,公共管理硕士2.8:1,法律硕士(法学)1.2:1。
22、2013年研究生录取条件如何?
◆1、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和我校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2、通过我校的专业课和外语的差额复试。3、政治审查、体检合格。符合以上三项条件才能录取。
23、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有何具体要求?
◆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两个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专业加试科目待复试前通知。
24、法学综合课的考试形式如何?
◆2013年法学综合课考试大纲继续延用2010年刚修订的大纲,内容涉及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七个部分,考试分值为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各约占17%,法律史、宪法学、诉讼法学各约占10%,总分为150分。考试题型采取简答题、辨析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四种形式,取消原来的概念题题型,新增案例分析题题型。每种类型的考试题有较难、适中、较易三个等级,分别占试卷总成绩的15%、40%、45%。
25、招生简章与法学综合课考试大纲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我校出版的法学综合课考试大纲将使用3-5年,而招生简章是针对当年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而制定的,发生不一致时,以招生简章为准。
26、2013年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何?
◆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费收费标准如下:
(1)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每学年培养费为10000元。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每学年培养费为10000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每学年培养费为13000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每学年培养费为21000元。
27、学校正在推行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怎么回事?
◆自2011年起,我校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调整我校研究生的奖助体系,对研究生的学业情况进行动态评价,建立科研导向和激励机制的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整合资源,实现研究生培养经费的优化配置;通过成本分担的方式,降低研究生的经济负担,促进导师责任制的落实、拓宽研究生培养经费保障,进一步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保障体系建设。
学校将通过培养机制改革,加大对优秀考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资助和奖励。获三等及以上新生或学业奖学金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其奖励幅度最大可覆盖研究生培养费。获得三等以上新生或者学业奖学金的比例不少于90%(委托培养研究生不适用)。
同时,学校加大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机制改革。获二等及以上新生或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奖励金额可抵全额或半额学费(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及委托培养研究生不适用)。
有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及相关具体方案请关注我校东方法学网(网址:http://www.law.ac.cn)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如国家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学费政策有规定的,学校将及时调整方案。
28、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何时发出?
◆根据教育部安排,从2011年起,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将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不再邮寄。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届时考生可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亦不再邮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东方法学网(www.law.ac.cn)查询。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发放。
29、如何进行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30、上了国家分数线就能复试吗?最后录取的机率有多大?
◆不一定,主要看上线考生的生源情况而定。复试与录取的比率原则上为1.2:1,复试的内容主要是专业课和外语。最后决定录取还在于考生的实力。
31、复试是否可以参加日语和俄语等外语的听力和口语的考试?
◆复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参加英语听力和口语的考试。日语、俄语小语种的考生参加相关语种的听力和口语的考试。
32、初试是笔试,那复试有没有笔试,考哪些内容?
◆复试主要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听力和口语)三个部分。考生可关注当年复试办法。
33、除了学校指定的参考书目以外,还要看该导师编写的其他书吗?
◆学校指定的参考书目是由各专业导师组确定的,也是命题的主要范围。除此之外,考生也可以参考该专业的其他参考书,跨专业的考生最好能自学该专业的全部课程,打好扎实的专业基础。
34、取得自学考试或夜大的毕业证书可以考研吗?没有学士学位是否会影响以后获得硕士学位?
◆自考或夜大,在全国的学校都承认其学历,当然可以考研。我校没有规定一定要有学士学位才能考研,对以后取得硕士学位也没有影响。
35、乙肝大三阳能考研吗?国家对此有何规定?
◆根据2010年《教育部办公室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我校不再对考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36、学校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吗?
◆家庭经济困难且年满18周岁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利息在校期间由政府补贴,毕业后自负,贷款金额为每年6000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填写《华东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带好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同意贷款的亲笔签名以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材料,于开学后办理贷款手续。
37、学校研究生帮困助学体系如何?
◆学校研究生帮困助学体系主要包括困难补助、特困补助、学费减免、校内外助学金等多种资助途径,根据同学提交的《华东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列入贫困生数据库,根据当年困难补助的比例给予不同金额的资助。
另外,研究生教育院设立有勤工助学中心,通过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的开拓,目前已经为相当比例的同学提供了多种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一定的资金来源。并将积极拓宽解决研究生实际困难的渠道。
38、学校设有研究生奖学金吗?
◆目前我校研究生设有以下奖学金:申银万国证券奖学金、富兰德林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沼田•毅石奖学金、美迈斯法学奖学金、缘法而行奖学金、权亚励志奖学金、方达奖学金、贝克麦坚时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社会工作奖学金和帮困助学金等。具体方案见东方法学网(www.law.ac.cn)相关内容。39、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是怎样的?
◆我校的法学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的方式学习。入学后根据“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各学科按照三年学制制定培养方案,根据具体情况,硕士生培养年限可以实行弹性制度。硕士生提前完成学习计划的,可以申请提前半年进行论文答辩。无法按照规定年限完成培养计划的,也可以申请推迟,但最长不超过二年。硕士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主要进行硕士课程学习,第三学年进行毕业(学位)论文工作。各专业的具体培养方案可以登陆东方法学网相关栏目(www.law.ac.cn)查询。
40、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是怎样的?
◆我校的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采用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为三年。第二学年根据“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得低于45学分,必修课为30学分。主要的学习课程有必修课:邓小平理论、外语、法理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等,推荐选修课:中国法制史或外国法制史、宪法学、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司法伦理学(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等,自选课由学生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法律硕士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主要进行硕士课程学习,第三学年进行毕业(学位)论文工作。具体培养方案可以登陆东方法学网相关栏目(www.law.ac.cn)查询。
41、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是怎样的?
◆我校的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采用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为两年,根据具体情况,弹性学习时间可为两年至四年。课程主体按照法学一级学科为基础并以研究生职业取向为目标进行设置,分为五个专业方向:(一)法律与金融;(二)法律与国际经济;(三)刑事法律实务;(四)民商事法律理论与实务;(五)法律综合实务。课程结构分为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依照类别可分为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两类。课程总学分不低于52学分,其中学位课为16学分,专业必修课为16学分,共同实践课为12学分,专业实践课不低于8学分。选修课学分为8学分。鼓励研究生选修第二外语。重视锻炼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学校将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积极吸纳、使用社会资源,建立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将于第四学期进入培养基地实习,实习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实践学分为4学分。学位论文工作在第三学期中后期开始,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具体培养方案可以登录东方法学网相关栏目(www.law.ac.cn)查询。
42、学校研究生的就业情况和就业流向如何?
◆学校历来非常重视研究生就业工作,设有专门的就业指导机构,全方位为研究生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目前,学校已形成一套完备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多角度开拓就业渠道,为研究生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展示自我的平台。随着我校专业向法学特色、学科结合的方向发展,就业格局也趋向多元化,就业流向主要为公、检、法等政法单位、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高校、律所、金融机构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广受社会欢迎和好评,当年一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