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鼎生 | 教授 | ||
男,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华东政法学院民法硕士生导师组组长,经济法学院总支书记。从事民商法教学,向民商法硕士研究生、法学本科生、成人教育学院学生讲授《民法学》、《商法学》、《票据法》、《物权法研究》、《债权法》等课。 1987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进修知识产权法,1998年作为访问学者在香港城市大学研修票据制度。主编:《民商法疑难问题研究》;合著:《市场行为法律制度》、《侵权赔偿》、《上海法制战略研究》;副主编:司法部统编教材《民法学》;参编:司法部统编教材《商法学》等。发表民商法论文多篇,其中《票据抗辩举证责任研究》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 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专家草拟稿的编写,合作完成市人大《上海市立法框架》课题研究、市房地局《公房售后产权研究》课题研究、市教委重点学科《票据法论》、上海仲裁委员会《理性、人性、权威——裁决书的制作与改革》等课题研究。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咨询员;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上海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总干事。 相关话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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