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出生。教授、博导、华东政法学院副校长 毕业院校: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学位:法学硕士、史学博士 主要教学经历:自1985年以来,为各类学生开设了《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唐律研究》、《法文化专题研究》、《中外法文化比较研究》等法学课程10门,担任华东政法学院中国法制史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 1994年11月赴德国帕桑大学为德国学生讲学一年。1998年12月在香港大学作了中国审判改革的学术报告。2001年3月在美国乔治顿、哥伦比亚等大学交流诊所法律教育。2003年9月赴韩国法制研究院、汉城大学等交流办学经验。2003年12月出席在台湾东吴大学召开的“第9届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并作了“诊所法律教育与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学术报告。2004年5月到新加坡参加了“法律在亚洲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学术研讨会,并作了“唐律与唐前期社会发展”的学术报告。2004年7月赴加拿大完成了上海市重点学科中“加拿大法律发达史”项目的最后工作。曾获得全国优秀教师、上海市高校名师及“我心目中的十佳教师”。 主要科研成果:已出版个人著作《上海法制史》、《唐律新探》、《古代东方法研究》、《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和《上海租界法制史话》等。主编、参编了其他著作36部。在国内外发表论文170余篇,其他文章180篇。主持、参加了2个国家重点项目、8个上海市重点项目、3个福特基金项目。已获上海市和司法部等的学术成果奖项10余项。 主要学术兼职: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监狱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副主任、上海市法制讲师团高级讲师、上海市政治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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