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研究生招生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
1、"骨干计划"招生是我校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考试和招生工作严格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年度招生文件执行。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招收"骨干计划"研究生,我校博士招生专业参见我校2021年博士招生章程。报考条件、报考程序和学费标准均按照我校2021年研究生(硕士和博士)招生章程公布的执行。
2、报考"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在学期间必须全脱产在我校(中山北路校区和闵行校区)学习并完成学业,请在职考生先确定是否能全脱产来我校学习然后再决定是否报考。报考“非全日制”专业无需脱产,但是上课地点均为上海,请考生仔细阅读我校非全日制学制、学费及授课方式相关说明。
3、被我校录取的"骨干计划"考生一律按协议派遣回定向省市或定向单位,我校仅负责培养,一律不介入考生跟定向单位的人事关系事宜。请考生报考我校时务必考虑清楚。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骨干计划"分省市硕士招生计划如下:
内蒙古4,广西5,重庆2、四川4、贵州4、云南5、西藏4、甘肃3、青海3、宁夏4、新疆4、新疆兵团2,计划共计44人。
在确定硕士复试名单时,将按照各省市招生计划在该省市上线人数内按照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我校2021年"骨干计划"硕士招生复试名单按照如下原则确定:
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果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结果: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理工类专业优先、应用型专业优先、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优先、少数民族考生优先。
特别说明:我校"骨干计划"中可录取的硕士汉族在职考生总数不能超过4个,在确定复试名单时,如果按照上述相对偏差排序确定的复试名单中汉族考生多于4人,则按照相对偏差在全校范围内确定前4人。
我校2021年博士"骨干计划"招生计划为8人,招生专业和录取办法参见我校2021年博士招生章程。
三、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上述生源硕士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特别提醒:上述地区为国家规定范围,报考我校考生请确认我校是否具有对应省份招生计划。
四、资格审查
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资格审查责任主体,考生应该主动联系本人原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厅负责相关部门(具体可参看《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经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同意考生报考此专项计划后,签署《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该表格一式三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招办、招生单位各留存一份,考生或所属原单位可复印留存作备用。
如考生为在职人员,则还需所属原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
特别提醒:我校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必须全脱产来我校学习并完成学业。
五、其他说明
1、报考点选择:"骨干计划"报考点选择同普通考生,考生应查阅我校2021年招生章程,按照招生章程要求进行报名。
2、领取校验码:考生联系报考点所在的省级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领取网上报名用的"校验码"。务请考生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尽早领取"校验码",以免影响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考生在10月10日至10月31日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并需使用"校验码","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按签署的考生登记表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文字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按该公章部门所在地填写。
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按照报考点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4、寄送登记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后,考生即寄送一份《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信息如下:
收件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13室
收件人:研招办
电话:021-54344721
邮编:200241
特别注意:请务必使用EMS或顺丰速递寄送,寄送后请保留快递单号备查,无需来电或邮件咨询,若未收到学校通知即代表已收到。
5、参加考试:考生于12月26日-27日至报名点安排的地点参加初试。复试日期和办法另行通告,大约在三月下旬至四月初。
6、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及报名办法等信息,均已公布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请考生报考前仔细研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尚未发布,请考生耐心等待。
7、我校2021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全日制、非全日制)及学制等信息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ecnuyjsxf.asp 。
六、联系办法
联系单位: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13室(200241)
工作时间:8:00-11:30、13:00-16:30
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ECNUy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