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提出:“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依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精神,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自2012年起,我校将从本科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的本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中,招收免试(免初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凡我校2011年起毕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均可免试(免初试)在职攻读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一、招生宗旨
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免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招生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对考生本科毕业专业要求 研究生招生院系
045101 教育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公共管理学院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思想政治教育 政治学系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汉语言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系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系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物理学 物理学系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化学 化学系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生物科学 生命科学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英语 外语学院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历史学 历史学系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地理科学 地理学系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体育教育 体育与健康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技术学 教育信息技术学系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学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045118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学系
045119 特殊教育 心理学(特殊教育方向)、言语听觉科学 特殊教育学系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考领域,一般应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如需跨领域报考,则报考领域应与工作岗位(任教课程)相关。
跨领域报考需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此证明附在以下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一并寄送来我校研究生招生院系。我校根据上级部门规定、院系师资力量、跨领域的申请情况,统一审核批准。
三、招生人数
招生计划和计划下达日期未定。实际录取人数根据计划下达数和申请人复试情况等因素确定。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我校2011年6月本科毕业的免费师范生。
3.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五、报考办法
1.网上报名
(1)预报名。申请人于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月12日,登陆“华东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系统”进行预报名,本文下方为预报名链接处。具体流程为:①注册,②填写、选择报名信息,上传照片,③下载打印“华东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下载打印日期限在预报名日期内。预报名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建议网上报名结束后另保存预报名信息。申请人下载打印出申请表,即表示预报名成功,申请人无需来电我校研招办或院系核实。
预报名前需准备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核对信息用),本人证件照(1吋彩色证件照,电子文本,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小于20k)。照片格式大小必须符合规格,否则即使上传成功,报名系统也视为出错并致使考生在线输入全部信息无效。
申请人不可申请多套用户名密码、申请人不可填报多条信息。
(2)正式报名。申请人于2012年2月15日至17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栏(http://yz.chsi.com.cn),按照网上要求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正式报名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建议网上正式报名结束后另保存报名信息。
正式报名前需准备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证件照(jpg格式),或需输入号码等信息,或需上传证件照。
申请人不可申请多套用户名密码、申请人不可填报多条信息。
以上预报名和正式报名缺一不可,且预报名和正式报名提交的信息必须一致。否则报名信息无效,不能获得复试及录取资格。
报名费交付事项暂定复试时办理。
2.提交材料
(1)华东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申请人仔细核对预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该申请表,本人亲笔签名后由任教学校填写任教是否合格的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在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在2012年2月28日前直接寄(或送)到我校招生院系,邮寄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中国语言文学系、数学系、物理学系、生命科学学院、外语学院、历史学系、体育与健康学院)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41,收信人为“研究生工作秘书”。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化学系、地理学系、教育信息技术学系、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学前教育学系、特殊教育学系)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62,收信人为“研究生工作秘书”。
为保证邮件投递和方便查询,均请使用邮局邮政特快专递(EMS),申请人保存邮件详情单后,可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网站的邮件查询栏在线查询邮件投递信息(网址http://www.ems.com.cn),申请人无需来电我校研招办或院系核实。申请人如未寄送材料,则网上申请信息无效,不可参加复试。申请人寄送来材料不再返还申请人。
3.复试录取
学校和院系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的书面报名材料,全面审核报考资格。
院系通知报考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办法、内容待定,复试或含体检,申请人可先参考我校近两年的网上招生信息。届时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会有相关信息。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申请人的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复试成绩等情况(或含差额)、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对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的拟录取考生约于2012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材料是否寄到、复试安排、是否录取等信息均可在“华东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系统”中查询,系统查询按材料寄到、复试安排、录取信息等情况,分阶段开通和关闭,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栏会提前刊出有关开通和关闭日期通知,申请人在相应日期内浏览相关网页了解招生信息,我校不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告知。
(2)申请人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业。
(3)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六、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我校2012年录取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免费师范生将以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
申请人录取后在2012年、2013年两个暑期来我校集中授课,在职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免费师范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学费及其他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待定),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期间不转人事、组织、档案、户口、工资、福利、医疗等任何关系,完成学业后仍在原单位工作,不列入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八、其他事项
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最新通知。
2.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信息务请考生在招生工作相应的日期内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如有变更,以最新刊载为准。
3.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 10269 学校名称 华东师范大学
地址 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邮编 200241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 021-54344721
网址 http://www.yjsy.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