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3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考生:
请即日起登录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点击“快捷通道”中的“录取后继”模块,对照下表和具体操作办法办理拟录取后续相关事项:
类别 |
学习方式 |
录取类别 |
政审 |
调档 |
签订定向 培养协议 |
维护录取通知书寄送信息 |
推荐免试生 |
全日制 |
非定向就业 |
√ |
√ |
× |
√ |
公费师范生 |
非全日制 |
定向就业 |
× |
× |
√ |
|
二等功免试生 |
非全日制 |
定向就业 |
√ |
× |
√ |
|
统考生 |
全日制 |
非定向就业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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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 |
定向就业 |
√ |
× |
√ |
1、政审
请在系统中下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由当前所在单位(一般为学习工作单位的党组织、档案保管单位或所在基层村(居)委会)填妥、盖章后,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送至我校拟录取院系党组织。
需要调档的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考生(以下简称“考生”),亦可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放入档案同袋通过“机要”或“EMS学生档案专项通道”方式寄送至我校拟录取院系党组织。
本校应届考生请直接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交给拟录取院系党组织。
2、调档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在职攻读考生,无需调档。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考生,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非在职攻读考生,请将全部档案材料通过“机要”或“EMS学生档案专项通道”方式寄送至拟录取院系党组织。调档函的抬头如有变更可自行修改,请将调档函PDF文件下载并彩色打印后交给档案保管部门,如需纸质版调档函,可将PDF文件作为附件,发送到研招办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并提供回寄信息,我办将加盖公章后使用顺丰到付方式寄送。
3、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请以《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为准,非在职攻读考生签订“非在职”三方定向协议书,档案调入我校;在职攻读考生签订“在职”四方定向协议书,档案不调入我校。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中,“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以下简称“规培”)考生须签订“规培”定向培养协议,其他须签订普通定向培养协议。
按照规定,协议书签订完成寄送回我校时,建议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送至拟录取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处(与政审、调档地址可能不同,详见各院系联系方式)。此前如已签订完成协议的,本次无需再次下载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的签订,请同时留意院系通知。
4、维护录取通知书寄送信息
请考生务必将录取通知书寄送信息维护为固定的常住地址及常用手机号码,维护截止时间暂定6月18日,预计寄送时间为7月上旬。如需自取,请将地址维护成“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院系自取”,后续研招办将直接将录取通知书交至拟录取院系,由院系通知具体自取方式和时间。
5、特别注意
首次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或忘记登录密码的考生可凭报名时的手机号动态登录;也可点击“忘记密码”,通过报名时的手机或邮箱重置找回密码后,再进行账号登录。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如档案材料(需调档考生)与提交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所填内容不符,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档案材料退回原处。
各院系联系方式:
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zsdwlxr_list.asp
公费师范生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zsdwlxr_list.asp?contactType=gfsfs
研招办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