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善于科研创新,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的领军人才。
二、招生方式、招生名额、院系、专业
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招生名额共5人;生源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或党务工作骨干,其中一线专职辅导员4人,高校其他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非一线专职辅导员)或党务工作骨干1人;原则上,我校生源不能超过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招生院系、专业如下: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招生名额2人,其中一线专职辅导员1人,高校其他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非一线专职辅导员)或党务工作骨干1人;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的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招生名额2人,应用心理学专业招生名额1人,生源均为一线专职辅导员。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
4、已获硕士学位;
5、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骨干;
6、截至2019年3月11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
7、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完成“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中的相关审核事项,表格见附件);
8、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撰写过重要的调研报告或公开发表的论文;
9、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教授或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业职称专家的推荐。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通过博士报名系统报名,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专项计划选择“高校思政骨干”。
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至3月22日,报名时需网上支付报考费(250元)。请考生报名时仔细查看报考条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交报考费,报考费一旦交纳将不予退还。
2、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3月22日前将报名材料寄(送)到报考院系,邮寄时须通过顺丰或邮政EMS快递邮寄(请保留邮寄单并实时查询邮寄结果)。寄(送)报名材料时须在信封上注明“2019年高校思政骨干在职读博申请、本人的姓名”。寄送地址见联系方式。
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4)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证书的有效性进行认证,并取得认证报告);
(5)《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须注明生源为辅导员或党务骨干);
(6)《体格检查表》(见附件,体检日期2018年9月1日之后);
(7)与辅导员或党务工作相关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8)从事辅导员或党务工作期间的工作介绍、主要成果和特色自我评述、育人实效;(800字);
(9)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11)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教授或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业职称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模板见附件);
(12)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专利等复印件;
(13)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
(14)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5)《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2)》一份(完成网上报名后,从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16)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
(1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综合考核、录取或入学资格。
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五、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研招办组织,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由招生学院组织。
报考学院成立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评审委员会,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专业资格审核、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者综合考核。
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由报考专业所在学科的教授或副教授组成,成员至少3人以上。
评审委员会可以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二级学科组织,至少由包括招生导师在内的5名成员组成。成员应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的教授或副教授担任;评审委员会的负责人由招生指导小组指定。
(一)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递交申请材料后,由研招办组织专家依据招生简章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专业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通过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
马克思主义学院按一级学科组织专业资格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按专业组织专业资格审核,即对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
专业资格审核时的遴选标准如下:
(1)本人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育人实效(最高分10分);
(2)外语水平(最高10分);
(3)已取得的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最高分40分)。
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额与录取名额之比不超过3:1,专业资格审核通过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三)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综合考核约在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
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录取时按照学科或专业录取,即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综合考核前学院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六、拟录取程序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确认后报研招办,由研招办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录取。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学制、学费、培养及就业
1、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由于考生与服务单位因报考、学习时间等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学费标准:10,000元/学年。
3、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培养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4、录取考生按照学院的培养方案(同该专业2019年普通考生的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录取考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八、奖助学金
全日制定向学生不享受学校各种奖助学金。
九、咨询联系方式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法商楼北楼202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200241)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1-54345170
(二)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俊秀楼202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
联系人:白老师
电话:021-62233433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网址:http://psy.ecnu.edu.cn
(三)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021-54344721
联系人:褚老师
Email: sdchu@yjsy.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
微博:http://weibo.com/ecnuyjsy
微信:华东师大研招(ECNUy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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