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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15)公共管理学院[121]

华东师范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6-04-12

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公共管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的原则是: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领导和统筹管理(名单附后)。按两个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成员5-7人,具体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实践能力的考核。

三、复试细则

1.复试分数。按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复试分数线)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我校复试使用A类考生分数线。

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线另定。

2.复试人数。按有关规定,考生上线数多于录取数的专业,应实行差额复试,本次我院两个专业差额比例均为1:1.5,即复试人数=(实际招生数-推荐免试生数)×1.5 (小数四舍五入)。

3.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按报考同一专业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的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4.报到: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表(含相片核对)、学历证书学位(如有)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学生证(非应届在校生不得提前报考)、大学成绩单、初试准考证(如丢失作备注)、二代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的规定及我校招生简章所列条件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如有此类考生须在复试前报校研招办。

5.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项得分值为成绩╳1.2,即满分为120。

(2)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口试形式。

此项得分值成绩╳1.5,即满分为150。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即兴叙述或描述个人情况和专业问题、满分为100分。

此项得分值为成绩╳0.6,即满分为60。

复试总分满分为120+150+60=330,

考生参加复试中面试的顺序随机抽取。

(4)思想政治考核。

由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考核命题。在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考核过程中同时进行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拟录取名单及结果公示

复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研究生秘书将拟录取名单、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拟录取考生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照综合考试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工作

体检根据学校研招办规定进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式纪律要求

参与复试招生工作命题和面试过程的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复试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原则,面试过程实施全程录音录像,禁止面试过程中使用手机。

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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