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一)硕士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二)博士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
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四、报考地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 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086-10)68945819,图文传真:(0086-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 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086-20)38627813,图文传真:(0086-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 号联合出版大厦14 楼1404 -05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地址:澳门何兰园68-B 号华昌大厦地下B 座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五、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供考点工作人员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考生还需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三)报考费
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四)报考音乐、美术、设计等类型专业的考生须直接到我校报名(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应在报名前先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获准后再寄送有关材料和报考费。
六、招生专业
见我校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收攻读学位研究生分两大类别: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学位的代码第三位数为5,其余均为学术型学位),均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历学位教育。
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http://www.yjszs.ecnu.edu.cn/system/sszszyml_gat_list.asp
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http://www.yjszs.ecnu.edu.cn/system/bszszyml_gat_list.asp
七、考试安排
初试时间为2016年4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初试地点在报考点所在地(北京、广州、香港、澳门)。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的考试科目。
我校根据初试结果确定考生是否参加复试,复试时间约为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复试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在复试前会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初试范围和复试内容,可参考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考试信息,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络页面"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http://www.yjszs.ecnu.edu.cn/system/sszszyml_list.asp),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络页面转载教育部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考试大纲(指导性意见)" (http://www.yjszs.ecnu.edu.cn/system/zyxwksdg_list.asp)。
我校收到经报考点寄来的考生材料后,会给每位考生寄发(或电邮)有关考试的说明。
八、录取入学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约于6月底或7月初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函寄考生本人。新生于9月上中旬报到入学。
九、学费标准
同我校招收内地研究生的标准。书簿、食宿、医疗等费用自理。
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专业8000元/年、学术型学位博士研究生一般专业10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参见以下链接:http://www.yjszs.ecnu.edu.cn/download/yjsxfbz_ecnu2016.pdf。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参见链接:
http://www.yjszs.ecnu.edu.cn/system/yjszswxx_detail.asp?id=201510021996007117172810446。
十、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兼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十一、培养要求
培养时间安排为:全日制生同内地(祖国大陆)生;兼读(在职)制生每学期至少有一段时间来校参加学习。培养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华东师范大学港澳台兼读制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2015)"(http://www.yjsy.ecnu.edu.cn/f8/17/c3602a63511/page.htm)。
请欲报考兼读(在职)制的香港、澳门、台湾考生,在报名前,应对自己如录取后学习和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必须要有充分的认识和合理的安排,以便学校、研究生院、院系所、导师、学生各方能有效协调并共同完成培养过程。
十二、学历学位
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业管理和学位授予的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三、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信息
学校代码:10269 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邮编:20024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086-21-54344721
电子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区校区学校行政办公楼313室
网页: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jszs.ecnu.edu.cn)
微信订阅号:“华东师大研招”或“ECNUyjs”
微信二维码:http://zsxx.yjsy.ecnu.edu.cn/images/ecnuyzwx.jpg
十四、华东师范大学港澳台办公室信息
奖学金、住宿、医疗等其他生活问题,请咨询我校港澳台办公室。
联系电话:0086-21-62233725 电子邮箱:fliu@ied.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11月
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