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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录取办法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4-12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现制定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录取工作 办法。凡通过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详见http://zsxx.yjsy.ecnu.edu.cn/system/zzfsfa_detail.asp?id=201512181936199999999)生均需参加复试(含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不含政治考试,专业课参考书目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栏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研究生招生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全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录取工 作进行过程监控,对复试录取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接受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并根据情况进行督办处理。

      学校各招生单位成立以研究生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复试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本招生单位的复试和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单位按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复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三、复试名单确定

(一)确定复试分数线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精神,结合考生考试成绩、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及相关学院办学要求确定各学位类别的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名单确定:按照分数线确定各类别的复试名单。详见:http://zsxx.yjsy.ecnu.edu.cn/system/zzfsmd_list.asp?lbid=9401&lyid=000000

四、复试安排

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上海)

     1、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2016年1月9日上午9:00-9:30带好以下材料到中山北路校区理科大楼B222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原件;

    (2)资格审查表原件1份(本人签名,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上述材料均用A4纸(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原件除外)单面打印按所列次序装订。

     2、复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笔试

     时间:2015年1月9日上午9:45-11:45;

     地点: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理科大楼B222

     内容:专业基础

(2)专业面试

时间:2015年1月9日下午13:00起

    地点: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理科大楼B211

    内容:专业面试

    3、其他事项

    我校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凡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均须按照本文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我校办理资格审查并参加复试。

    如资格审查未通过,不论是否参加过初试复试,均不予录取。

    不参加复试者,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外地)

     1、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2016年1月9日上午8:30-9:30带好以下材料到(无锡、广州、佛山、哈尔滨、杭州、长沙、贵阳、成都)指定考场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原件;

    (2)资格审查表原件1份(本人签名,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上述材料均用A4纸(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原件除外)单面打印按所列次序装订。

     2、复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笔试

     时间:2016年1月9日上午9:45-11:45;

     地点:各地指定考场

     内容:专业基础

(2)专业面试

时间:2016年1月9日下午13:00起

    地点:各地指定考场

    内容:专业面试

    3、其他事项

    我校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凡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均须按照本文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我校办理资格审查并参加复试。

    如资格审查未通过,不论是否参加过初试复试,均不予录取。

    不参加复试者,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院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通过即录取,政治理论、业务课和面试任何一个环节不合格即作复试不合格处理,不予录取。

 

六、其他说明

(一)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必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尽快登陆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具体操作可参照http://www.chsi.com.cn/xlrz说明进行。

(二)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在12月30日前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在网上缴纳复试费,逾期未缴纳复试费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考试。

缴费办法:登录网址:http://zsxx.yjsy.ecnu.edu.cn,登录用户名为考生的报名号(在复试名单公布列表中可查),初始登录密码为本人的8位出生日期,登录系统后请修改密码。

(三)请进入复试的考生于2016年1月5日-1月9日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查看笔试(部分考生有政治或专业课)考试地点。各学位类别资格审核和面试地点以及复试程序等工作详见各类别的复试工作方案。

(四)考生被录取后,如果查出所提交申请材料(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申请表格等)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习资格,考生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由考生自己承担。所以请考生仔细核实自己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方式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理科大楼B209室,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
电 话:021-62232184;6223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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