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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MPA(双证)招生录取的政审、体检以及合同的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 /2014-05-18

 各位公共管理硕士(MPA)拟录取考生:

 

    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公共管理硕士招生工作进入拟录取阶段(拟录取通知已通过E-mail发出),请各位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事项:

 

一、填写思政表格。请考生填写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的相关内容,并交所在单位相关领导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政审内容并签字盖章。(思政表格按下方链接地址下载)

 

二、递交体检报告。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任选下列一种方式进行体检:(1)近三个月内单位组织的体检活动;(2)近三个月内个人自行前往二级或以上医院进行的体检。可用医院提供的体检表,也可用学校提供的体检表(体检表格按下方链接地址下载)

 

三、MPA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工资、人事、档案、户籍、基本医保等关系,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工资、福利待遇等由考生与所在工作单位自行商定。MPA学生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协议书按下方链接地址下载)

 

特别提醒:

   请各位被拟录取的考生,特别是2000年之前毕业的考生、军事院校毕业的考生、原毕业院校合并或撤销的考生、海外留学归来的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chsi.com.cn/xlrz/),提前做好学历认证工作。

 

   各位被拟录取的考生,请于420日前将书面材料(思政表格、体检表格、培养协议书)寄送至: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王老师收(邮编200062)。联系电话:021-32527423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201449

 

http://www.mpa.ecnu.edu.cn/Files/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MPA).doc

http://www.mpa.ecnu.edu.cn/Files/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doc

http://www.mpa.ecnu.edu.cn/Files/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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