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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为研究生的报名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 /2013-10-24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我校工作安排,我校2014年本科毕业生获得推荐免试为硕士、博士研究生资格的考生需办理报名手续,我校教务处网页(网页“华东师范大学-学校概况-机构设置-教务处-通知公告-学生专栏”)有10月18日“2010级本科生免试直升2014年研究生名单公示”、10月1日“ 关于推荐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赴东北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的公示(补偿名额)”、9月26日“关于推荐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赴部属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的公示(补偿名额)”,请推荐名单中的全部考生,按以下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一、获校验码
       考生本人即日起登陆公共数据库系统(可以从学校主页“快速通道”的“公共数据库”进入),登录后在“我的首页”的“自助服务”栏中点击“研究生招生信息”,进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选择)相关信息,提交后可获取“网报校验码”(18位数)。
       推荐至校外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必须在填写(选择)内容中,上传校外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接收函(校外研究生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后,才可提交信息再获取“网报校验码”。
       如是直博生,系统不给出“网报校验码”,但也须完成上述登录系统填写(选择)信息。
       二、领推荐表
       学校研招办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发到本科院系,请公示推荐名单中的全部考生到本科就读院系的研究生工作秘书老师处领取(10月22日)。推荐至校外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须将校外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接收函原件交至研究生工作秘书老师,才可领取推荐表。
       三、报考细则
       已办理上述一、二、事项的考生,还需办理网上报名(直博生不办理)、现场确认(直博生不办理)、表格填写、签署盖章、体格检查、材料寄送等事项,并需通过研究生招生学校院系所的复试接收,且具时效性。具体办法另有细则(稍后在本通知所在栏刊出)。
       四、注意事项
       公示名单中的考生,有直升硕士、博士,有直升校内、校外,有“支教团”“补偿专项”,均须按本通知要求办理报考事项(具体细则各有不同)。
       推荐免试生考生的报考办法为全国统一,务请各位推荐免试生考生认真对待,考生如有未办理其中事项而影响录取的后果自负。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推荐免试生考生如在公示期间或期后有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推荐免试资格),与是否已办理报考事项无关。
       五、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信息: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校行政办公楼318室320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电话:021-54344721,
       网页:华东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研究生,
       网址: http://www.yjszs.ecnu.edu.cn
       特此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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