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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 报考办法

华东师范大学 /2013-10-24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论是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均须按以下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1.签署登记表。考生联系本人原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经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同意考生报考此专项计划后,再签署双方签署的《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职人员考生如考取该计划后仍属原单位人员,则还需所属原单位同意考生报考此专项计划后,再增加所属原单位在该登记表的签署内容。考生是否本人径去签署,或是信函签署,考生应查问原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或加问所属原单位。签署后的登记表一式多份,(原籍)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招生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研招办)、招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执一份。考生或所属原单位可复印留存作备用。
        2.选择报考点。考生“报考点”的选择同普通考生,考生应查阅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报名办法”。除报考特殊专业(艺术类等)外,应届毕业生考生的“报考点”选择本科学校所在地,往届毕业生考生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
        3.领取校验码。考生持一份登记表(完成签署、原件)至自行选定的报考点所在的省级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留下登记表(原件),领取网上报名用的“校验码”。务请考生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尽早领取“校验码”,以免影响网上报名。
        4.完成报名手续。考生在全国统一的日期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选择“专项计划”需使用“校验码”。
        5.寄送登记表。现场确认后,考生即寄送一份登记表至招生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地址:200241 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参加考试。考生的初试日期和办法同普通考生在全国统一日期进行。复试日期和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
        7.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目录、招生简章、报名办法等信息,刊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考生应事先阅知。
        8.教育部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招生文件未下达,我办暂按2013年办法刊出此文。
        9.联系办法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校办公楼318室320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电话:021-54344721,
       网页:华东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研究生,
       网址:http://www.yjszs.ecnu.edu.cn ,
                  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pt.asp?catid=44 。

       附注:
        ①选择上海市报考点考生的“校验码”领取时间地点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南路500号(桂林路以东))。务请考生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尽早领取"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
        ②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报考点的选择见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的“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办法”(9月6日刊出)。考生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21-54344721)。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院系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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