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部2013年硕士招生复试细则
1. 复试分数。我单位按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复试分数线)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我校复试使用A类考生分数线。
2. 复试人数。按有关规定,考生上线数多于录取数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即差额比例一般为1:1.2。不含推免生。
3. 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按报考同一专业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的排序及差额比例(1:1.2)确定复试名单。
4. 复试内容。我校研招办网页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各个教研室主任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由社科部统一组织进行。
此项得分值为成绩╳1.2,即满分为120。
(2)专业综合能力面试。由各个教研室主任来安排,系里进行统筹。满分为100分。
此项得分值为成绩╳1.5,即满分为150。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听力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由各个教研室安排,系里进行统筹。满分为100分。
此项得分值为成绩╳0.6,即满分为60。
复试总分为:120分 + 150分 + 60分 = 330分
另:抽签决定复试顺序。
(4)在复试中,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所学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行为、公益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的表述资料、业绩记载、奖项证书等材料。并在考生的综合素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心理素质、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方面给予关注,复试期间,统一组织考生完成综合能力的测评卷。
5. 面试要求。
(1)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至7人(副教授职称以上不少于3人);
(3)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每位成员需签名,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法、内容、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一致。
(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如作面试,则需注意与专业综合面试的时间比例的分配。
6. 试题命制。此项工作由各个专业的教研室主任负责,在命题、制卷、保管、使用等各环节都有严格的涉密控制机制。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试题。所有试题均须有书面形式(含面试时的专业、外语(口语听力),笔试答题纸有密封格式。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由专人做好保密工作。
7. 复试日程安排请详见发至考生电子邮箱(考生报名时填写)内。
8. 资格审查。考生报到当天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表(含相片核对)、学历证书学位(如有)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学生证(非应届在校生不得提前报考)、大学成绩单、初试准考证(如丢失作备注)、二代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的规定及我校招生简章所列条件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9. 复试进行。复试分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其中笔试部分包含综合素质笔试卷(1小时)和专业课笔试卷(2小时),口试部分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知识面试(其中专业知识面试涵盖英语面试)。
10. 告知制度。复试整个程序完成后、张贴初、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发放拟录取所有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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