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科目中的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我校实行在专业内按导师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排序,即对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科研能力、论文水平等进行综合评定后给出排序。排序工作由院系所组织进行。排序工作至拟录取结果需要一段时间,请考生勿来人来电(函)查询。我校录取工作拟5月中旬结束。
录取相关事宜请继续关注网上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