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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关于博士研究生进行年度报告(2019—2020学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1-01-16

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将培养环节考核工作落实到位,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等相关规定,学校将对在读博士研究生进行年度报告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读各年级博士研究生(含延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
二、考核形式
年度报告考核可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三、具体工作
(一)成立年度报告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成立年度报告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1名为小组组长。同时制定年度报告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年度报告考核时间等,以上工作完成后报培养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年度报告考核工作。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年度报告考核工作。
(三)博士生上传年度报告考核表。操作指南见附件1
(四)研究生秘书汇总、录入考核结果。考核工作结束后,研究生工作秘书汇总考核结果,并录入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未通过者可申请参加第二次考核。两次考核考核均未通过者,培养单位、考核小组和导师共同决定其是否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五)做好年度报告工作总结与材料归档工作。年度报告总结工作完成后,请将总结表(见附件4)的word版与扫描版(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gxcui@yjsy.ecnu.edu.cn备案。
博士生汇报记录、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院系存档,以备查用。
四、时间安排
(一)9月30日前,各单位将考核小组组长、成员、考核细则、时间安排等报培养办公室备案。
(二)10月15日前,各单位完成年度报告考核工作。
(三)10月20日前,完成考核结果网上录入与相关材料归档等工作,将本单位年度报告工作总结word版和扫描版(加盖单位公章)发至gxcui@yjsy.ecnu.edu.cn。
年度报告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完成此项工作。工作过程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崔光秀
联系电话:54345009
E-mail:gxcui@yjsy.ecnu.edu.cn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附件1:博士生年度报告操作指南(博士生版)--20200911.pdf
附件2:博士生年度报告操作指南(研究生秘书版)--20200911.pdf
附件3:博士生年度报告操作指南(导师版)--20200911.pdf
附件4:华东师范大学年度报告考核工作总结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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