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台湾地区高校的交换生协议,本着对等、互惠的原则,现启动2020年春季学期赴台湾地区交换学习研究生的遴选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名额及专业
编号 | 学校名称 | 计划人数 | 住宿费 | 备注 |
1 | 台湾“中央大学” | 1 | 1.所选志愿必须与原校所修课程相符或相关,在选填志愿前请先上中大网页详读系所介绍http://www.ncu.edu.tw/academics/colleges_and_centers 2.第2志愿、第3志愿缺填者,当第1志愿未通过,将自动丧失转送其他系所。 机械系与数学系、客家文化所申请者必填组别(缺填者将视为不合格件)*机械系分三组:光机电工组、先进材料与精密制造组、设计与分析组。*数学系分两组:数学科学组、计算与资料科学组。*客家文化所硕士班分三组:语文组、社会文化组、政治经济组。 送件后,本校国际处将进行初步审查,若所填志愿与原本科系相差甚远,或无法由修业科目判定专业与志愿科系相关性,本校国际处有权请学生重新提出志愿申请或推荐学生至相关系所申请。 申请件虽通过贵校审查以及本校国际处初审,最后仍需通过志愿系所审查,系所可依据学生成绩与修业科目等判定是否符合录取标准,若不达标准则可不录取。 由于本校宿舍床位数量视当年度状况而定,不足时以抽签方式决定床位分配,未抽中的学生必须至校外住宿。 | |
2 | 台湾师范大学 | 2 | 1.若欲选修英文系课程或英语授课课程,英语能力标准为TOEFL iBT 80+或IELTS6.5; 2.系所录取后不得更改系所,所以请慎选系所! 3.来台湾师大交换期间最少须修习一门交换科系所开设之课程。 4.音乐系「个别指导课程」不开放选修! 5.系所列表请参考本校网页(点入系所名称即可进入该系网页观看介绍) https://www.ntnu.edu.tw/static.php?id=colleges | |
3 | 政治大学 | 2 | 社会科学院的亚太研究英语硕士/博士学位学程,以及商学院的国际经营管理英语硕士学位学程(IMBA)暂不接受交换生申请 | |
4 | 东海大学 | 1 | 1. 社会工作学系每学期收取总名额 10 名,申请人数超过时将由社工系审核决定录取资格,因此可能会有不录取的情况,请特别注意。 2. 创意设计暨艺术学院建筑学系恕不开放申请。 3. 申请创意设计暨艺术学院美术学系、景观学系、工业设计学系,每校推荐 至多 2 人;美术系部分实作课程不开放交换生选课(请参考当学期课表)。 申请音乐系同学请提供主修乐器演出(奏)视频(连结、档案皆可)。 查询本校各学系开设课程: 查询连结 http://fsis.thu.edu.tw/wwwstud/frontend/CourseList.php 或经由东海大学首页 http://www.thu.edu.tw/ 「在校学生」点选「开 课明细查询」 请选择 108 学年度第 2 学期。点击课程名称,可出现课程大纲。或可参考前 (107)学年同学期之开课纪录。 | |
5 | 淡江大学 | 1 | 1.大众传播学系共招收4名交换生(研究生优先) 2.国际事务与战略研究所不收交换生。 | |
6 | 台湾交通大学 | 2(一男一女) | 因宿舍安排需要,该校要求校际选派学生性别男女各一。 研究所交换学生应选修本校二门以上之专业课程或经指导教授书面指定之计划。 凡修习课程学分悉依本校学则及相关规定办理,查询欲申请系所课程、师资及相关信息, 请参考以下网址:课务组:http://aadm.nctu.edu.tw/chcourse/ 相关法规:http://aadm.nctu.edu.tw/rule/#chcourse 课程时间表:https://timetable.nctu.edu.tw/ | |
7 | 中国文化大学 | 2 |
二、遴选基本信息
1、学习时间:2020年春季学期
2、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0日24:00(不接收逾时提交的材料)
3、旅费、生活费、住宿费等自理。
三、要求
1、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
2、学生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善于交流;
3、品学兼优,英语较好;
4、申请同时需征求家长意见,并在获选后提供家长亲笔签名的赴港澳台交换同意书;
5、结束交换回校后,需履行志愿者义务,为下一届来校的港澳台交换提供服务。
注:具体专业设置情况可登陆各高校网站查询。
四、申请材料
1、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辅导员、导师、院系、院系党委签字盖章后扫描);
2、个人简历及学习计划书;
3、个人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
4、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的证书(不可超过三份)
5、《校际交流项目申请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1-4电子版按顺序扫描为一份PDF文件命名为“台湾交换生项目-院系-姓名”,以及材料5(Excel)发送至xlliu@yjsy.ecnu.edu.cn。不按规定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无效申请。
五、评审
待报名结束后,研究生院将邀请专家及港澳台办相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它
录取名单一经公示,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若因本人原因放弃者,将不得再次申请研究生院的国际交流项目(校际交换生项目、出国境短期交流项目、校际暑期学校项目、国际会议资助项目)。
七、联系方式
闵行校区行政办公楼301/303室,研究生院刘老师
邮箱:xlliu@yjsy.ecnu.edu.cn
电话:54345098
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附件:
1、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2、校际交流项目申请人基本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