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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关于2020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遴选的通知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1-01-16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中德教育、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根据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为做好该项目2020年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签署的协议,中德双方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6-24个月的博士后研究。2020年该项目将提供50个博士后奖学金名额。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我方资助为135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总计共2050欧元/月。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2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200欧元/人/月。德方还将为留学人员提供行前培训、迎新、 奖学金生见面会等活动。
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留学期限超过12个月的申请人,首次获得批复的资助期限为12个月,通过评估后方可继续获得奖学金资助。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2年以内(2018年11月1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申请人,如被录取,应确保可于派出前获得博士学位。
6.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7. 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德语TestDaF14分或DSH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2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留学项目尚未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留学 、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三、申请办法
1. 申请准备
2020年11月1日之前,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该项目向所有德国公立及德国国家认可的大学和研究所开放。可通过www.research-in-germany.org网站或https://gerit.org/en/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科研机构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具体见网页:
2. 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于2020年11月9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打包重命名为“中德博士后-院系-姓名”,提交至gongpai@yjsy.ecnu.edu.cn。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22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向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办事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寻求资助>在德国的资助项目>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3. 申请材料
1)11月9日前需提交至我校的材料:
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重命名为“中德博士后-院系-姓名”发送到公派邮箱gongpai@yjsy.ecnu.edu.cn。
A 《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经导师签字、院系盖章后扫描。导师及院系意见将作为重要评审依据,请认真填写,院系意见中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排序”可不填。
B 正式邀请信(如为英语以外的语言书写,需另提供加盖学院公章的翻译件)
C 有效外语成绩单。
D 获奖证书
E 外方导师简历(如为英语以外的语言书写,需另提供加盖学院公章的翻译件)
F 申请人信息表
2)11月22日前网申需上传的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附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于11月22日前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请注意,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同时,向CSC与DAAD两方所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否则,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3)11月30日前需向CSC提交的电子材料:
申请人需将平台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版按照以下方式命名后,打压缩包发至ouyafei3@csc.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项目”。
所有附件的电子材料请务必按照以下方式命名(材料序号必须带):
1、身份证
2、正式邀请信
3、外语水平
4、职称学历学位
5、获奖证书
6、外方合作者简历
注意:所发送附件材料需与平台上传材料一致,请不要发送平台上传附件材料以外的任何辅助材料。
4. 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单位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11月30日前,受理单位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荐公函及名单(纸质),公函须为司局级或校级红头文件,带函号并加盖公章。
四、评审、录取办法
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参加于2021年3月参加中德双方分别组织的专家面试,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21年5月公布。
五、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年5月31日。被录取人员须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2021年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六、联系方式
1、校内申请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54342971
电邮:gongpai@yjsy.ecn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03室
2、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66093574
电子邮件:ouyafei3@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楼13层(100044)
3、对外联系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DAAD北京代表处:
联系人:任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65906656-16/45
E-mail:phd@daad.org.cn/scholarship@daad.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二座1718室(100004)

附件: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模版.docx
附件2csc-daad申请人信息表-模版.xlsx
附件3应提交的材料说明.docx
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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