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 2010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管理或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收类型
201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种类型
三、招生计划
2010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1890 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招收 1250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 640 名(含工商管理硕士 MBA300 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 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 学制 一般为 2.5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 2 年。
五、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④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2010 年 9 月 1 日); b.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 c. 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者不能跨专业报考。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⑤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⑥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参加单独命题考试: a.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四年以上; b. 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c. 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或厂级技术领导推荐; d. 为考生所在单位委托培养;
单独命题考试的科目名称、方式、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考试初试科目英语为上海市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自行确定分数线。
4.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 2 年;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 3 年;大专毕业后工作满 5 年。
5.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7.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 ( 参加并通过我校组织的复试,取得接收函 ) 和我校推荐到外校的推免生(参加外校组织的复试,并取得接收函),均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 2009 年 10 月 10 日 ~ 31 日)网上报名,并于 11 月 10 日 ~ 14 日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 2009 年 10 月 25 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8.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9. 在校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得报考。
六、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两部分。
1. 网上报名: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网址和要求进行(一般在每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31 日每天 9 : 00 ~ 22 : 00 )逾期不再补报。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 2009 年 9 月 18 日至 24 日每天 9:00 ~ 22:00 。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信息网 ( 公众网: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 http://yz.chsi.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东华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 现场确认网报信息: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每年的 11 月 10 日 —14 日),到考生所在地高校招生办设置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拍照、交报名费等手续(具体见网上通知)。
3. 报考我校的考生选择确认网报信息的报考点应遵循以下规定:
① 请以下考生 网上报名必须选择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 3110 ),并且到东华大学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拍照、交报名费等手续,在东华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 : a. 报考我校且在上海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b. 所有 报考我校设计艺术学专业、工业设计工程专业、艺术硕士专业、工商管理硕士 MBA 的考生; c. 参加单独命题考试的考生。
② 报考我校且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
③ 我校确定接收的 2010 年推荐免试生: 1 )由东华大学推荐到东华大学的推免生,须选择东华大学报考点; 2 )上海各高校推荐到我校的推免生,须选择东华大学报考点; 3 )外地各高校推荐到我校的推免生,须选择当地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 4 )我校推荐到外校的推免生,须按照接收学校的要求选择报考点。
4.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在网报和现场信息确认后,将以下材料寄到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a. 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 b. 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证书复印件); c. 大学本科六门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初试,初试合格参加复试时须审查上述材料的原件。
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七、考试时间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 初试
① 初试时间: 2009 年 1 月(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时间为准)。
② 初试地点:由报名点设置。
③ 初试科目:按教育部规定,历史学初试科目设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门数均为四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他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 100 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 150 分(历史学专业基础满分 30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0 分)。各科的考试时间( 509 设计素描除外)均为 3 小时。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的科目,在第三天上午考试。
④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3. 复试
① 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考生可于 2010 年 4 月初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查询( http:// yjszs.dhu.edu.cn )复试时间、地点、复试要求,复试一般在 4 月上中旬进行。
②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③ 考生复试时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
八、录取工作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和学业奖学金等级。
九、培养费标准
1.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费标准:设计艺术学专业 37500 元 / 人,其他专业 25000 元 / 人。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费标准:工业设计工程专业、艺术设计专业 30000 元 / 人;其他专业 20000 元 / 人;工商管理硕士 MBA 收费标准参见 MBA 招生简章 (http:// mba.dhu.edu.cn ) 。
3. 交费方式:按学年缴纳。
4. 非定向考生录取后均享受普通奖学金、公费医疗等。
十、培养机制改革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自 2009 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和实施全新的以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将实行动态评定管理方式,学业奖学金用于抵充全部或部分培养费。
对学习成绩优秀、有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学校鼓励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后全部享受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待遇。
十一、就业
少数民族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时回 定向或委托单位 。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二、其他
1. 原统考英语名称相应改为英语一,增加一套统考英语试题即英语二,供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时选用。英语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2.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 (MBA) 第一单元不安排考试,第二单元为外国语,第三单元采用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试题。
3. “招生人数”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含推免生、非定向、自筹、委托),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情况确定。
4. 我校所有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点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点(除工商管理硕士 MBA 外) , 均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占用推荐学校的推荐名额。
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报名后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我校研招办。
6. 凡 涉及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 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信息为准。
学校名称 东华大学 学校代码 10255
学校地址 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 1882 号 邮政编码 200051
松江校区: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 2999 号 邮政编码: 201620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021 - 62373355 , 021 - 67792430
传真 021 - 62378044
网 址 http://gs.dhu.edu.cn http://yjszs.dhu.edu.cn http://mba.dhu.edu.cn
电子信箱 gs@d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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